【冷百科】“染指”一词,居然来自一锅大鳖汤?

提到“染指”,我们如今大多会想到“染指某事”“染指利益”,用来形容插手不该参与的事情、觊觎非分的好处,自带几分贬义。但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流传了两千多年的词语,背后竟藏着一段因一锅鳖汤引发的宫廷闹剧,甚至牵扯出一场弑君之乱。(这篇文章无配图,盒友们请多多包涵

重点来了→故事要从公元前605年说起,这一年是郑灵公元年,楚国向这位新继位的郑国国君进献了一只罕见的大鼋。鼋,是淡水鳖中体型最大的一种,在春秋时期的北方极为稀有,堪称珍馐美味。郑灵公见了这只大鼋欣喜不已,当即下令让宫中宰夫将其烹煮成羹,打算宴请朝中的公卿大夫,一同享用这难得的美味,也借此彰显自己的君主气度。

巧合的是,当天大夫公子宋(字子公)和公子归生(字子家)一同前往宫中朝见郑灵公。刚走到宫门口,公子宋的食指突然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他笑着对子家说:“你看,我的食指一旦这样抖动,必定能尝到新奇的美味,从来没有失灵过。”子家将信将疑,可两人走进宫中,一眼就看到宰夫正围着大鼎忙碌,鼎中正是那只被烹煮的大鼋,香气四溢。公子宋得意地朝子家眨了眨眼,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们的笑声被郑灵公看在眼里,好奇地询问缘由。子家便把公子宋“食指动必尝美味”的说法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郑灵公。郑灵公听后,心中暗自生出一丝戏谑:你说食指动就能尝到美味,那我偏不让你如愿,看看你的预言能不能灵验。他不动声色地摆了摆手,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在心中埋下了戏弄公子宋的念头。

不久后,鼋羹熬制完毕,鲜香扑鼻。郑灵公召集所有公卿大夫入席,下令将鼋羹分赐给众人,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碗,唯独漏掉了公子宋。看着身边的同僚们津津有味地品尝着珍馐,公子宋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既窘迫又愤怒。他在众人面前夸下海口,如今国君故意不给自己分羹,分明是在当众羞辱他,更是否定他“食指动必尝美味”的预言。羞愤交加之下,公子宋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他猛地站起身,径直走到煮鼋羹的大鼎前,当着郑灵公和所有大夫的面,伸出食指,狠狠蘸了一下鼎中的鼋羹,然后将手指放进嘴里吸吮干净,冷哼一声,拂袖而去。这一举动,在当时可是天大的不敬。鼎是古代天子、诸侯祭祀和宴饮时使用的礼器,象征着权力与尊严,公子宋直接用手指蘸取鼎中的食物,无疑是对郑灵公君主权威的公然挑衅。

郑灵公见状,气得暴跳如雷,当即拍案而起,扬言一定要杀掉公子宋,以正朝纲。公子宋回到家中,得知郑灵公要杀自己,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抢先一步找到子家,密谋弑杀郑灵公。子家起初坚决反对。劝说公子宋“即便牲畜老了,也不忍轻易杀掉,何况是国君”,可公子宋却反过来诬陷子家,子家惧怕惹祸上身,只能被迫同意。这一年夏天,公子宋派人刺杀了郑灵公,一场因一锅鳖汤引发的宫廷血案,就此落幕。

后来,人们便把公子宋“染指于鼎”的举动浓缩成了“染指”一词,最初的意思就是用手指蘸取鼎中的食物,后来逐渐引申为沾取非分的利益、插手不该参与的事情,带着明显的贬义

原文如下,《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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