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騙術需謹慎

電影🎬《羅生門》裏有句經典臺詞說:“我曾聽說住在羅生門的惡鬼,是因爲害怕人性的殘忍而逃走的。”

《騙經》又名《杜騙新書》、《防騙經》、《江湖歷覽杜騙新書》等,是明代張應俞創作的筆記小說集。全書原分四卷,將騙術分爲二十四類,共八十四則。

書中歷述晚明社會種種黑幕現象,上至官場科舉,下至市井細民,旁涉九流三教,無不機詐百出,善良人偶一不慎,即墮其穿中,小則受騙招災,大則家破人亡。

作者希望兄弟們在大開眼界的同時,又能從中吸取教訓,從而能夠識別和防範詐騙行爲,達到預防上當受騙的目的。

有的故事看了後卻令人心寒,禁不得發問:人怎麼可以這麼壞?!

那種太監爲了復生陽物而大量烹食男童的故事就不介紹了,畢竟是特殊年代的極端案例,這裏就給大家介紹兩個看起來似曾相識的故事。

先從口味輕的故事開始,這個故事在邏輯上與電影《盲井》十分相像。

話說,京城裏有一個癡蠢的光棍漢,有一天竟走了桃花運,有個勤儉賢惠的女人居然願意倒貼嫁給他。

這個女人可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騙婚目的,畢竟男方家裏窮得叮噹響,已經沒有什麼現成的財物可拐騙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女人嫁給光棍漢是符合婚姻的定義的,畢竟他們該婚禮就婚禮,該洞房就洞房。

待取得了信任後,女人開始了她的險惡套路。

女人先是拿出銀子,挑了一家有實力的大布店,讓丈夫去買布。

待丈夫買布回來後,她偷偷剪掉一些,然後以尺寸不足爲名,慫恿丈夫去布店討說法。

店家先是息事寧人,補足了布匹。

丈夫將布匹帶回家後,女人又偷偷地剪掉一些,再次謊稱不夠,並以言語激將,鼓勵丈夫上布店去罵。

布店這回生氣了,將丈夫打了一頓,當然也沒打重。

丈夫捱打回家,女人以更激烈言語煽風點火,要他去拼命。

這一次讓布店更加惱火了,羣起而攻之,打了個重傷。當然完全沒到要命的地步。

丈夫帶着重傷回來,女人好酒好菜的伺候犒勞,並勸丈夫多喝幾杯,有助於活血化瘀。

結果丈夫大醉,女人當夜趁機綁住雙手,用沙塞口鼻,悶死了丈夫。

次日,女人帶着婆婆上官府告狀,並與布店協商私了。

到底是大布店,一聽對方索賠並不多,爽快地賠償了二百兩銀子。

過了幾天,女人拐走了全部銀子,不知所往。

這個故事和《盲井》的相似之處都是先和受害人成爲“親戚(人)”,並讓受害人死於“意外”事故,然後以親戚(人)的身份索賠。

再說說第二個故事,這個故事的似曾相識性更強。

這個故事說的是兒童拐賣。

有一類惡人,專拐十數歲的兒童,有姿色且聰慧的女孩就賣給妓院,稍微笨一點的就刺瞎雙眼,或砍掉雙足,讓其在路邊唱歌乞討。

類似的故事在印度電影《貧民窟的百萬富翁》裏就有,《騙經》裏更是詳細介紹了砍掉兒童雙足的辦法:

其刖足之法,每於隆冬極寒時,以麻扎幼童足肚,置腳掌於冷水中,浸得良久,以柴木指之,曰痛否?童應曰痛,則又浸,及至冷極血凝,指亦不知痛,則以利刃刖斷其足掌,然後用藥敷之。

因此被控制住的兒童只能任由宰割,如果乞討的多,就有頓飽飯喫,乞討的少就會遭受虐待毒打,而這些滅絕人性的丐頭則是好酒好肉夜夜宿妓。

然而,故事到這裏並沒完。

有一個被刺瞎眼的女孩被同鄉給認出來了,同鄉幫助女孩找來了唯一的親人哥哥,兄妹彼此相認無誤,立刻上縣衙告狀。

丐頭立即行賄縣衙。

當然,這事的關鍵還在於女孩的哥哥。

如果說故事的前半段是讓人心寒,女孩哥哥的殘忍則是要把惡鬼都給嚇跑。

丐頭給了女孩的哥哥二十兩銀子,跟他說:“你妹妹的眼睛不是我刺瞎的,你領回去也沒人娶,還不如讓她繼續跟我做乞丐,總不缺碗飯喫。”

女孩的哥哥居然答應了,在過堂的時候便不肯一口咬定說“這就是我妹妹”。

既然苦主都不確定,衙門便順勢把女孩判還給了丐頭。

女孩因此重入地獄。

故事最後的結局還是“好”的,女孩被一個鄉官給救了,四個丐頭罪惡滔天均被判處由羣衆毆死。最後,女孩和衆多無人認領的乞丐都被送入了養濟院。

之所以把結局的這個“好”字加了引號,因爲就一個人的人生而言,這算個什麼好結局呢?可相對於千千萬萬個仍身處地獄的受害者,這樣的結局難道還不叫好嗎?

《騙經》雖然誕生於明代,各種騙術五花八門,大多數故事其實不算過時,尤其是人性之惡怕是永不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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