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骗术需谨慎

电影🎬《罗生门》里有句经典台词说:“我曾听说住在罗生门的恶鬼,是因为害怕人性的残忍而逃走的。”

《骗经》又名《杜骗新书》、《防骗经》、《江湖历览杜骗新书》等,是明代张应俞创作的笔记小说集。全书原分四卷,将骗术分为二十四类,共八十四则。

书中历述晚明社会种种黑幕现象,上至官场科举,下至市井细民,旁涉九流三教,无不机诈百出,善良人偶一不慎,即堕其穿中,小则受骗招灾,大则家破人亡。

作者希望兄弟们在大开眼界的同时,又能从中吸取教训,从而能够识别和防范诈骗行为,达到预防上当受骗的目的。

有的故事看了后却令人心寒,禁不得发问:人怎么可以这么坏?!

那种太监为了复生阳物而大量烹食男童的故事就不介绍了,毕竟是特殊年代的极端案例,这里就给大家介绍两个看起来似曾相识的故事。

先从口味轻的故事开始,这个故事在逻辑上与电影《盲井》十分相像。

话说,京城里有一个痴蠢的光棍汉,有一天竟走了桃花运,有个勤俭贤惠的女人居然愿意倒贴嫁给他。

这个女人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骗婚目的,毕竟男方家里穷得叮当响,已经没有什么现成的财物可拐骗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女人嫁给光棍汉是符合婚姻的定义的,毕竟他们该婚礼就婚礼,该洞房就洞房。

待取得了信任后,女人开始了她的险恶套路。

女人先是拿出银子,挑了一家有实力的大布店,让丈夫去买布。

待丈夫买布回来后,她偷偷剪掉一些,然后以尺寸不足为名,怂恿丈夫去布店讨说法。

店家先是息事宁人,补足了布匹。

丈夫将布匹带回家后,女人又偷偷地剪掉一些,再次谎称不够,并以言语激将,鼓励丈夫上布店去骂。

布店这回生气了,将丈夫打了一顿,当然也没打重。

丈夫挨打回家,女人以更激烈言语煽风点火,要他去拼命。

这一次让布店更加恼火了,群起而攻之,打了个重伤。当然完全没到要命的地步。

丈夫带着重伤回来,女人好酒好菜的伺候犒劳,并劝丈夫多喝几杯,有助于活血化瘀。

结果丈夫大醉,女人当夜趁机绑住双手,用沙塞口鼻,闷死了丈夫。

次日,女人带着婆婆上官府告状,并与布店协商私了。

到底是大布店,一听对方索赔并不多,爽快地赔偿了二百两银子。

过了几天,女人拐走了全部银子,不知所往。

这个故事和《盲井》的相似之处都是先和受害人成为“亲戚(人)”,并让受害人死于“意外”事故,然后以亲戚(人)的身份索赔。

再说说第二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似曾相识性更强。

这个故事说的是儿童拐卖。

有一类恶人,专拐十数岁的儿童,有姿色且聪慧的女孩就卖给妓院,稍微笨一点的就刺瞎双眼,或砍掉双足,让其在路边唱歌乞讨。

类似的故事在印度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里就有,《骗经》里更是详细介绍了砍掉儿童双足的办法:

其刖足之法,每于隆冬极寒时,以麻扎幼童足肚,置脚掌于冷水中,浸得良久,以柴木指之,曰痛否?童应曰痛,则又浸,及至冷极血凝,指亦不知痛,则以利刃刖断其足掌,然后用药敷之。

因此被控制住的儿童只能任由宰割,如果乞讨的多,就有顿饱饭吃,乞讨的少就会遭受虐待毒打,而这些灭绝人性的丐头则是好酒好肉夜夜宿妓。

然而,故事到这里并没完。

有一个被刺瞎眼的女孩被同乡给认出来了,同乡帮助女孩找来了唯一的亲人哥哥,兄妹彼此相认无误,立刻上县衙告状。

丐头立即行贿县衙。

当然,这事的关键还在于女孩的哥哥。

如果说故事的前半段是让人心寒,女孩哥哥的残忍则是要把恶鬼都给吓跑。

丐头给了女孩的哥哥二十两银子,跟他说:“你妹妹的眼睛不是我刺瞎的,你领回去也没人娶,还不如让她继续跟我做乞丐,总不缺碗饭吃。”

女孩的哥哥居然答应了,在过堂的时候便不肯一口咬定说“这就是我妹妹”。

既然苦主都不确定,衙门便顺势把女孩判还给了丐头。

女孩因此重入地狱。

故事最后的结局还是“好”的,女孩被一个乡官给救了,四个丐头罪恶滔天均被判处由群众殴死。最后,女孩和众多无人认领的乞丐都被送入了养济院。

之所以把结局的这个“好”字加了引号,因为就一个人的人生而言,这算个什么好结局呢?可相对于千千万万个仍身处地狱的受害者,这样的结局难道还不叫好吗?

《骗经》虽然诞生于明代,各种骗术五花八门,大多数故事其实不算过时,尤其是人性之恶怕是永不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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