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老哥回家工作忙,偷偷用他的号发一篇,不然对不起广大粉丝们。
这几天又和朋友聊起换城市工作生活的话题,她在北京北漂,试图闯出一番天地。到问我要不要来北京的时候,啊……我真的,在北京和朋友们有过很好很好的快乐日子,也非常惧怕北京。
2007年我第一次跟哥哥报了便宜旅游团去北京看升旗,也顺便看看在北京看病的师父,那时他的病还不算太严重,他专程来宾馆看我们,我们三人一块儿出去转了半天。难以形容那半天,脱离了熟悉的家乡环境和我们家那个逼仄幽暗的小平房,我好像不认得师父了。
他穿一件很干净的广告衫,系便宜皮带,背后靠近腋下的部分有一个很隐秘的破洞。师父带我坐了地铁,领我去逛宇宙最大超市沃尔玛。我穿了我觉得最好看的假巴布豆短袖,白色丝袜和凉鞋,拿了一包薯片在沃尔玛排队结账。师父有点不知道要和我说什么话的样子,我也不知道要和他讲什么,见面之前的兴奋和快乐完全被北京的巨大和陌生淹没了。
旅行时不是这样的,只要跟着导游就好,我们的队伍吵嚷臃肿,东张西望,在景点浮皮潦草地跑动,但我们是客人,即便不算非常得体,也是一个客人,该被置身事外地招待。
但师父是北京的一个借宿生,我跟在他后面,看到我的师父穿梭在人潮之中,如果不紧紧看住他的后脑勺,可能就会跟他走散了。排队的时候我一直在犹豫,该不该像在家的时候那样,亲密地抠一抠那个小小的绵软的织物窟窿,像一个破冰的玩笑,但我不知道师父究竟是会自在地爽朗大笑,还是会感到困窘,最终只是抱住了那包薯片。
结账出来我攥着薯片,在门口遇到了师父的朋友,他提议帮我们一家三口在沃尔玛门口拍照留念,为了出门,哥哥随身带了家里的傻瓜相机。我们局促得和穿着破广告T恤的师父并排站在一起,有穿很好看凉鞋的北京小孩路过,很奇怪地看了我们几眼,我好多年后才后知后觉地想:
是啊,怎么会有人在超市门口拍照?
但我当时来不及领悟这些,只觉得紧张又陌生,甚至还有点害怕。快跑,快跑。
长大以后我读到各种诗歌小说,也辗转来到了西安,古时候的长安在我心里就是北京的样子,就像前几天大唐不夜城那样吧,巨大,繁华,万家灯火,永远有人逃出去也永远有人赶着驴车想在关城门之前进去,正如《长安十二时辰》里写的那样:“熙攘繁盛,光耀万年,再没有比长安城更伟大的城市了。”
但我只敢拿着一点钱去玩一玩,和朋友们在街头乱跑,东张西望,指指点点,大笑,我怕成为伟大城市的寄宿生,我怕我在街头看到从前的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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