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老哥回家工作忙,偷偷用他的號發一篇,不然對不起廣大粉絲們。
這幾天又和朋友聊起換城市工作生活的話題,她在北京北漂,試圖闖出一番天地。到問我要不要來北京的時候,啊……我真的,在北京和朋友們有過很好很好的快樂日子,也非常懼怕北京。
2007年我第一次跟哥哥報了便宜旅遊團去北京看升旗,也順便看看在北京看病的師父,那時他的病還不算太嚴重,他專程來賓館看我們,我們三人一塊兒出去轉了半天。難以形容那半天,脫離了熟悉的家鄉環境和我們家那個逼仄幽暗的小平房,我好像不認得師父了。
他穿一件很乾淨的廣告衫,系便宜皮帶,背後靠近腋下的部分有一個很隱祕的破洞。師父帶我坐了地鐵,領我去逛宇宙最大超市沃爾瑪。我穿了我覺得最好看的假巴布豆短袖,白色絲襪和涼鞋,拿了一包薯片在沃爾瑪排隊結賬。師父有點不知道要和我說什麼話的樣子,我也不知道要和他講什麼,見面之前的興奮和快樂完全被北京的巨大和陌生淹沒了。
旅行時不是這樣的,只要跟着導遊就好,我們的隊伍吵嚷臃腫,東張西望,在景點浮皮潦草地跑動,但我們是客人,即便不算非常得體,也是一個客人,該被置身事外地招待。
但師父是北京的一個借宿生,我跟在他後面,看到我的師父穿梭在人潮之中,如果不緊緊看住他的後腦勺,可能就會跟他走散了。排隊的時候我一直在猶豫,該不該像在家的時候那樣,親密地摳一摳那個小小的綿軟的織物窟窿,像一個破冰的玩笑,但我不知道師父究竟是會自在地爽朗大笑,還是會感到困窘,最終只是抱住了那包薯片。
結賬出來我攥着薯片,在門口遇到了師父的朋友,他提議幫我們一家三口在沃爾瑪門口拍照留念,爲了出門,哥哥隨身帶了家裏的傻瓜相機。我們侷促得和穿着破廣告T恤的師父並排站在一起,有穿很好看涼鞋的北京小孩路過,很奇怪地看了我們幾眼,我好多年後才後知後覺地想:
是啊,怎麼會有人在超市門口拍照?
但我當時來不及領悟這些,只覺得緊張又陌生,甚至還有點害怕。快跑,快跑。
長大以後我讀到各種詩歌小說,也輾轉來到了西安,古時候的長安在我心裏就是北京的樣子,就像前幾天大唐不夜城那樣吧,巨大,繁華,萬家燈火,永遠有人逃出去也永遠有人趕着驢車想在關城門之前進去,正如《長安十二時辰》裏寫的那樣:“熙攘繁盛,光耀萬年,再沒有比長安城更偉大的城市了。”
但我只敢拿着一點錢去玩一玩,和朋友們在街頭亂跑,東張西望,指指點點,大笑,我怕成爲偉大城市的寄宿生,我怕我在街頭看到從前的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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