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字總是隻認半邊,剩下的全交給嘴巴——它想發什麼音就發什麼音。
有一次當衆暴露文盲身份,我媽趕緊把我拉走。她叮囑我以後少在外人面前說話。
好吧,少說話,我記住了。
那就寫寫畫畫吧。
但是我這個人,不管用嘴說還是用手寫,都跟規範過不去。一動筆,我的手寫着寫着就開始天馬行空地自創成語。
不管詞典裏有沒有,感覺來了,就覺得應該用這麼幾個字組成的詞。
我給朋友們看我寫的故事,希望她們發表看法。我本以爲她們會討論劇情,又或者是人設、節奏之類的,沒想到大家一般都是先看我又發明了哪些新詞。
有時候我看自己寫的故事也會思考:我是怎麼做到看上去有點文化又沒文化的?
在小黑盒第一次有人誇:你寫的散文真不錯!
那個時候我還在想:哪裏來的散文?是在說我寫的嗎?
後來說的人多了,我才恍然大悟:哇,原來我寫的竟然是散文!
我又去專門搜了一下散文的界定,很好,把小學還是初中就該學的知識,現在補回來了。
也就是說,我在完全不知道散文是什麼的時候,就已經在寫散文了。那麼看來,寫出一個故事,和有沒有知識儲備也沒有太大關係。
既然我可以,那大概誰都行。
我以前寫作還不像現在這麼隨性。
當然,也有可能是當時在寫很正式的文章,而現在發帖即興寫作更像是朋友之間聊天,夢到哪句說哪句。
我寫嚴肅文學的時候,特別注意用詞造句,很喜歡寫得文縐縐的——縐到高考如果用這種文章做閱讀理解,我本人來了都要二戰的程度。
即便如此,當時仍有很多人都誇我寫得好。
記得初中課外培訓語文,一共四個人,地點是在老師家中。
每週都要當場寫作文。老師爲了鼓勵我們的學習積極性,每次都會給寫的最好的同學獎勵十塊錢。
那一學期所有的十塊錢都是我拿的,應該沒有一次例外。
我不否認,確實有寫的好的時候,但是我記得也有寫得玄乎的時候。
有一次我寫了一篇莫名其妙的作文,莫名其妙到我自己寫完都沒弄明白髮生了什麼。唯一顯得唬人的,就是大量看似充滿深意的環境描寫和對話。
作文交上去,我還有些忐忑。沒想到老師看完後一如既往地稱讚我,他甚至沒問我到底寫了怎樣一件事。
我白忐忑了。
他去臥室拿錢的時候,大家傳閱我的作文,看完之後,都說不出話來,最後只紛紛感慨寫得好。
離開老師家之後,我用十塊錢請朋友喫冰激凌。站在商店門口,她問:你寫作文好厲害啊,到底怎麼寫的像你這樣?
聽到這樣的問題我忍不住笑,越笑越大聲。我說:你只需要寫得大家都看不懂就好了!
顯然,我以前寫東西是奔着句句都能拿出去展覽去的。
回頭看,那時候的寫法其實有問題。我迷戀漂亮的句子、驚人的意象,覺得寫故事就該有精巧的佈局、完整的起承轉合,可大多數時候,費盡心思搭建的故事,明明字句都經過打磨,讀完後卻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後來我慢慢明白,缺乏的是感情。
我沒有真的走過筆下人物的路,體會不到他們的痛癢,想象不出他們遇事會怎麼解決。
又或者說,我太在乎技巧,反而把這些最重要的東西放在了後面。
如果想寫點什麼,那就動筆吧,沒有紙筆就寫在手機備忘錄裏。
把腦子裏的畫面轉化成文字寫下來,不會用很華麗的詞語沒關係,不知道表達了什麼也沒關係。
剛開始寫的話,就寫自己想寫的,把想表達的感情表達出來就足夠了。
別顧慮太多,寫作本身就是一件取悅自己的事情。
![]()
更多遊戲資訊請關註:電玩幫遊戲資訊專區
電玩幫圖文攻略 www.vgov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