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承大统是中国古代政治语汇中的核心命题,其关乎王朝兴废、社稷安危与文明存续。其中,大统一词绝非皇位或君权的同义语,而是一个蕴含着天命正当性(天统)、道德谱系连续性(道统)与法理政权合法性(法统)的复合型政治哲学概念。
其内涵与外延,在不同历史时期与政治语境下,经历了深刻的嬗变与复杂的阐释。
本报告旨在严谨梳理经、史、子、集中的相关文献,剖析大统观念从起源、建构、争议到重构的完整历史脉络,以期廓清其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中的真实面貌与核心地位。
一、观念起源:《春秋》经义与大一统的宇宙论基础
大统之观念,其词源学与思想谱系可直接追溯至儒家元典《春秋》经义。
《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开篇即释元年春,王正月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 它通过一个设问点明了‘王正月’三个字的关键意涵:‘之所以强调这是周天子历法中的正月,其背后蕴含的深刻道义,便是尊奉天下在政治、文化及疆域上的“大一统”’。此处的大一统,构成了大统思想的原始基石。
汉代经学大师何休在其《春秋公羊解诂》中对此进行了权威阐释:“统者,始也,总系之辞也。……王者受命于天,制此正月之朔,与其所统,传之万世。” 此处,何休明确揭示了统的双重核心义理:
时间的统合(改正朔): “统”为“始”,意味着新王朝的建立者必须奉天时以布政,通过颁行新的历法(正朔),将自身政权与天道运行的节律相统一,从而确立时间维度的绝对权威。诚如《礼记·大传》所云:“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
空间的统合(总万方): “统”为“总系”,意味着王者必须在地理与政治上实现天下的全面统一,使“四海之内,皆为王土”,将万方百姓纳入统一的教化与管辖体系之中。
因此,在《春秋》的语境下,大统首先是一种宇宙秩序的政治体现,它要求统治者同时完成时间与空间的双重整合,其合法性直接源于“受命于天”,是一种神圣的、不可分割的最高治权。
二、汉代建构:天命、德运与法统的确立
汉代,随着大一统帝国的巩固,儒家学者,特别是董仲舒,对大统思想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建构,将其与天命观、阴阳五行学说紧密结合,奠定了后世两千年的理论基调。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反复申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他向汉武帝建议:“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
这一时期的理论创新在于:
天命的实体化: 将先秦较为朴素的天命观念,通过灾异、祥瑞等天人感应学说,与君主的德行和具体治术直接挂钩。君主是否能维系大统,取决于其是否能承天意以从事,否则天将降下灾异以示警告。
法统的血缘化: 汉高祖刘邦被塑造成“赤帝子”,其创业垂统,不仅是个人功业,更是五德终始说中火德的彰显。由此,大统的传承与刘氏的血缘世系紧密绑定,形成了汉家天下的法理基础。《汉书·高帝纪》赞曰:“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故大业壹定,而万世无嗣绝之虞。” 这标志着法统与宗祧体系的合一。
自汉以后,“继承大统”的程序与内涵被明确化:它必须是血缘上的嫡长子继承(宗法之统),同时在行为上必须遵循儒家礼法(礼法之统),最终在象征意义上必须获得上天的认可(天命之统)。
从此以后初步形成了继承大统的公式
L (继承大统) ≈ T (天命之统) + Z (宗法之统) + F (礼法之统)
但是也有以下三种情况例外!
1.王朝开创者(如刘邦、朱元璋):
公式权重变为 L ≈ T (Max) + Z (0) + F (?)
此时,“宗法之统”为零,因为他们不继承任何人的皇位。合法性几乎完全依赖于“天命之统”(天命在此时表现为顺应民心和武力夺取)。他们通过成功来反向证明自己获得了天命。
2.正常情况下的皇位继承:
L ≈ T + Z (Max) + F
此时,宗法之统是核心考量,只要嫡长子没有大的过错,继承就是天经地义的。天命与礼法更多是作为确认和巩固其地位的仪式性存在。
3.非正常继承(如政变、废长立幼):
L ≈ T (被刻意制造) + Z (弱/负) + F (被重新解释)
篡位者或非顺位继承者,其宗法之统天然为负数或极为薄弱。因此,他们必须极力夸大和制造天命之统(如宣扬前任君主的失德、伪造祥瑞),并在礼法之统上进行弥补(如表现得比谁都更遵守儒家礼法、为自己举行更隆重的登基仪式),以冲抵其在血缘上的合法性赤字。
唐太宗李世民的玄武门之变后,就极力宣传其父李渊的昏庸和其兄李建成的无道,以论证其行为的天命所归。
因此,这个公式L = T + Z + F 精确地概括了汉代以后,维系一个王朝权力合法传承所依赖的三大支柱:神圣的天命、世俗的血缘和规范化的礼法。
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任何一环的薄弱,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政治危机。
三、魏晋至宋:正统之辨与道统的凸显
当大一统帝国陷入分裂与战乱时,大统的归属问题便成为政治与史学领域争论的核心,此即所谓正统之辨。
曹魏代汉,陈寿在《三国志》中以《魏书》为纪,其实质是陈寿在西晋的政治框架下,首次将“占据政治、地理中心并通过禅让仪式完成法理交接”作为判断王朝正统的首要标准,并通过史书体例这种不言自明的强大方式予以确认。
这不仅为他所处的晋朝提供了合法性支持,更开创了一种影响深远的正统观——即重实力和现实秩序的“治统论”,并由此引发了后世关于正统标准的长久思辨。
然而,自东晋十六国至南北朝,偏安江左的汉族政权与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政权并立,使得“大统”的单一标准受到严峻挑战。
及至宋代,此种思辨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面对辽、金等强敌环伺,未能完全实现地理上“大一统”的宋朝,其知识分子开始深刻反思大统的本质。
北宋史学家欧阳修在其《正统论》中,对“正统”提出了新的标准:“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 他试图超越简单的实力原则和地域原则,主张以仁义和居中国为核心标准。
更为重要的转向来自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他们创造性地将道统置于治统(或曰“大统”)之上。
朱熹在《朱子语类》中论及:“惟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此是道统。……治统有时而绝,而道统则未尝绝。”
在理学家看来,一个政权即便拥有广袤的疆域(治统),但若其不符合尧舜以来儒家圣人所传承的道德谱系(道统),其对大统的继承就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伪的。反之,如偏安的蜀汉,因其自诩为汉室之裔,奉行仁政,故可在道德上被视为“正统”。
这一理论转向,为在国家分裂时期维系华夏文明的合法性与凝聚力,提供了坚实的思想武器。
四、元明清的重构:从华夷之辨到六合一家的帝国实践
元、清两代,作为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其如何诠释和继承大统,成为其政权合法性的核心议题。
元朝在某种程度上是以强大的武力作为其大统的最终保障,但在理论上也试图将自身纳入华夏王朝的正统序列,如修撰《宋史》、《辽史》、《金史》,将三者并列,暗示其最终整合了各方之统。
在明末士大夫对“华夷之辨”的强烈抵抗中,王夫之的立场最为刚烈,他将夷夏之防提升到严于男女之别的绝对高度,视其为不可逾越的天理。而顾炎武则提出了石破天惊的亡国与亡天下之辨,他论证道:一家一姓的朝代更迭仅为亡国,尚属统治者之私事;但若如满清入关,导致仁义充塞、整个文明秩序与价值面临颠覆,这便是亡天下,此时,捍卫文明的保天下之责,便落在了每一个普通人身上。这一理论,为抵抗异族统治提供了最深沉、最广泛的道义基础。
清代的君主则对“大统”进行了更为系统和深刻的重构。,清朝统治者,尤其是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着力从以下几方面消解这一理论障碍:
德主正统论: 雍正帝在《大义觉迷录》中反复强调:“在德不在种族。……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 他们大力宣传,决定天命归属的是君主的德行而非其族源,以此论证满洲君主继承大统的合理性。
疆域一统论: 清帝将大一统的实践,即开拓和稳固远超汉唐的辽阔疆域,视为其获得天命的最有力证明。乾隆帝在其《御制诗》和各类诏令中,常常以“六合一家”、“幅员广阔”来彰显其超越前代的大统功业。
统绪多元论: 清朝史观有意识地将辽、金、元等非汉族王朝,与汉、唐、宋、明等王朝并列为中华正统。其认为,自身继承的“大统”,是兼容并包了历史上所有入主中原的王朝之“统”,而非仅仅继承明朝的“偏统”。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虽身处鼎革之际,却也在其史论著作《读通鉴论》中对“统”提出了深刻见解。他认为,“统者,合而不离,续而不绝之谓也”,强调历史的延续性与治理的实际效用,反对拘泥于虚名的正闰之争,这在客观上也为后世理解大统的复杂性提供了更为务实的视角。
结论
综上所考,“继承大统”之“大统”,是一个在历史长河中被不断言说、辩论和重塑的动态概念。其源起于《春秋》基于天道运行的“大一统”宇宙观;在汉代被制度化为一套结合天命、德运与宗法的王朝法统体系;于魏晋六朝的分裂格局中引发了深刻的“正统之辨”;在宋代,理学家将其升华为以“道统”为核心的道德理想国;最终在元、清两代,为适应多民族帝国的政治现实,被重构为一种超越“华夷之辨”、更侧重于疆域一统和君主德行的普世性统治权。对“大统”内涵的每一次争论与阐释,都深刻反映了特定时代的政治格局、族群关系与思想主流。
它既是维系中华文明数千年连绵不绝的政治纽带,也是一面映照古代中国知识分子家国情怀与政治智慧的历史棱镜。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列表
《春秋公羊传》,(汉)何休注;(唐)徐彦疏. 《春秋公羊传注疏》.
《春秋穀梁传》
《尚书》
《礼记》
《史记》,(汉)司马迁 撰.
《汉书》,(汉)班固 撰.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 撰.
《三国志》,(晋)陈寿 撰.
《晋书》,(唐)房玄龄 等撰.
南北朝相关史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
《新唐书》,(宋)欧阳修、宋祁 撰.
《资治通鉴》,(宋)司马光 编著.
《文献通考》,(元)马端临 撰.
《春秋繁露》,(汉)董仲舒 撰.
《白虎通义》,(汉)班固 撰录.
《朱子语类》,(宋)黎靖德 编.
《读通鉴论》,(清)王夫之 撰.
《大义觉迷录》,(清)清世宗(雍正帝)敕撰.
历代帝王诏令、实录、会要(如《唐大诏令集》、《宋会要辑稿》、《明实录》、《清实录》等).
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
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葛兆光,《宅兹中国:重建有关“中国”的历史论述》,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
刘浦江,《正统与华夷:中国古代王朝合法性的历史与思想》,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
[日] 沟口雄三,《中国的思想》,区建英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
Elman, Benjamin A. (艾尔曼),《从理学到朴学:中华帝国晚期思想与社会变化面面观》,赵刚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Rawski, Evelyn S. (罗友枝),The Last Emperors: A Social History of Qing Imperial Institution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8.
Bol, P. K. (包弼德),"This Culture of Ours": Intellectual Transitions in T'ang and Sung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2.
更多游戏资讯请关注:电玩帮游戏资讯专区
电玩帮图文攻略 www.vgov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