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個貪心的設計師。

每個項目都有死線。

現在AI和數字化體驗越來越強,節奏也跟着快了不少。可誰也不想在設計質量上糊弄過去。

我猜,全世界大概99.5%的設計師,每天都被這個兩難堵着,我也沒跑掉,所以,就拿自己這點破事,聊聊這個老掉牙的題吧。

年輕時我天真地以爲,熬夜幹活才叫努力。

剛入行那會兒,在一家廣告公司做美工,工作方式跟效率、生產力這些詞基本不沾邊。

整晚守在電腦前,把自己收集來、改過無數遍的資料翻來覆去地看,就等靈感哪天能賞個臉。

等到天亮了,心裏還莫名升起一股成就感,然後坐上最早那班地鐵回家……

現在想想,效率低得離譜,關鍵是,沒人逼我,純屬自願。

更荒唐的是,我居然還說服自己:能扛住這些,肯花大把時間做設計,這纔算對得起這行。

契機就是悲劇

後來讓我從這種“自虐式努力”裏走出來的,其實挺狼狽的,我媽突然病倒了。

那年我快滿26歲。

家裏出了大事,不得不逼自己認真想一想:怎麼才能把設計做好,又能按時回家。

於是開始做一些很不起眼的小事:

  • 把Illustrator和Photoshop的快捷鍵背熟

  • 整理文件夾和文檔,讓常用文件一找就能拿到

  • 工作中搞不懂的地方,當場就問人,不再死撐

  • 摸清同事各自擅長什麼,知道遇到問題該找誰

  • 把提案文檔的結構改順,讓最新設計能隨時補進去。

這些事一點一點攢起來,設計的速度就這麼上來了。

沒什麼驚天動地的覺悟,就是被生活逼了一把。

速度這種東西,一旦真掌握了,就是一輩子的傢伙。

差不多在那段時間,我跳槽到了現在的公司。慢慢意識到,之前在廣告公司被逼出來的那些提速小招,居然在很多場合都派上了用場。

尤其當週圍大多數同事都不會做設計的時候,這一點感受更深。

你會發現,能“畫兩筆”,真的能把事情說清楚,讓團隊裏彼此少猜很多。

大家平時主要靠文字溝通,可一旦你隨手把聽到的東西畫成簡單的圖,在場的人好像突然就有了共同的畫面,方向一下子透亮了。

說實話,很管用。

當你想做的東西本身就需要“快”的時候,整個流程反而會自然加速。

比如說,我以前的公司主要做B2C,面向家庭服務,用戶很多是忙到腳不沾地的雙職工父母,家裏還有小孩要照顧。像我們,每週要給他們推各種產品和功能,還要讓他們當場決定買不買。

我剛來的時候,還挺天真地以爲:用戶下單前,怎麼也得好好逛逛電商頁面吧。

結果多做了幾次用戶調研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大家的瀏覽時間,短得離譜。

我那前公司有個好處:不會光嘴上說“哇這麼短嗎”,而是真的去測“到底有多短”。用戶體驗團隊調研下來,平均每週用在頁面上的時間……15分鐘。最短的,只有8分鐘。

說實話,我當時真愣住了。心裏就一個念頭:“我知道短,但這也太短了吧?!”

在這種節奏下,產品照片、圖形這類右腦直接接收的信息,就變得特別關鍵。

用戶刷一下手機屏幕的工夫,你就得把信息傳出去。所以必須狠下心砍東西,“不該設計什麼”,有時候比“該設計什麼”還重要。

聽起來挺反直覺的,事實就是這樣。

但即便到了這一步,我還是不想對質量撒手不管。

當初逼我提速的,是媽媽生病,一個來自外部的推力。

後來速度成了我的優勢,在這個恨不得按秒算的行業裏,確實管用。

但沒過多久,媽媽還是走了。

有些事我不太願意去想,說它是轉折也好,悲劇也好,反正就那樣吧。

有一天,腦子裏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可設計質量呢?我到底該怎麼追?”

我發現自己好像已經忘了剛入行時的那種衝動,“我想做最好的設計!”

更準確地說,也許是我一直在假裝沒想起它。

所以,我乾脆想開了。

做個貪心的人吧。

我想準時下班,想活得輕鬆點,但同時,設計質量,一寸都不想讓。

這個夢想聽起來挺扯的,但我就是想把它做成真的。

所以,接着走吧。

繼續努力,當一個最不妥協的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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