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點十七分,我終於把女兒哄睡了。
輕手輕腳帶上門,客廳裏沒開燈,只有電視待機的藍光一閃一閃。我握着PS5手柄,看着屏幕上《戰神》的圖標——這個遊戲買了三個月,剛打到第一個BOSS。
按下開機鍵。進度條剛走到一半,臥室傳來一聲:“爸爸——”
手一抖,手柄差點掉地上。
輕手輕腳跑回去,女兒閉着眼翻了個身,嘴裏嘟囔着什麼。我拍了她兩分鐘,呼吸聲重新變得均勻。再回到客廳,我猶豫了一下,沒敢坐下,就站在電視前,握着立着手柄。
屏幕亮了。奎託斯站在山巔,風雪撲面。
我剛往前走了兩步,臥室又傳來聲音:“老公,孩子明天要帶的彩泥買了沒?”
我愣了愣,看了眼時間。十一點關門的便利店,現在是凌晨一點二十。
放下手柄。關了電視。明天還得早起。
這是我三十七歲的日常。
二十年前,我也是能在網吧通宵的人。那時候逃課去包夜,五塊錢玩一宿,早上頂着熊貓眼翻牆回宿舍。攢三個月生活費買一張盜版盤,能翻來覆去玩二十遍。《仙劍》迷宮走不通,拿張紙畫地圖。《星際》輸了不服氣,能約着兄弟再戰十局。
那時候想,等以後上班掙錢了,一定要配一臺最好的電腦,買所有正版遊戲,想玩多久玩多久。
現在我有了。4K顯示器,PS5、Switch、Xbox齊了,Steam庫裏兩百多個遊戲。
可我沒時間了。
朋友說最近《黑神話》特別火,問我玩了嗎。我說買了。他說打到哪了。我說剛到第一個土地廟。他笑我,買了倆月了還在第一章?
我沒解釋。
他不知道,每天下班到家七點半,喫飯收拾完八點半,陪孩子玩到九點半,然後洗澡、講故事、哄睡。一切順利的話,十點半以後才屬於自己。
但往往不順利。孩子要喝水,要上廁所,要做噩夢,要找媽媽。等一切消停,已經快十二點。這時候打開遊戲,剛進入狀態,腦子就開始迷糊。反應跟不上,操作變形,一個雜兵能死三次。
困。累。明天還要上班。
於是關機。明天再說。
明天覆明天。
上次跟發小喝酒,聊起這事。他說他也一樣,新買的遊戲打開不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半小時。最後索性不開了,就看看直播,看別人玩就當自己玩了。
我苦笑。以前最看不起雲玩家,現在成了自己最看不起的人。
有時候週末下午,女兒被我媽接走,難得有兩三個小時空檔。我興沖沖打開遊戲,想着這回總能好好打了吧。結果坐在沙發上,手柄握着握着,眼皮開始打架。
醒來天黑了。遊戲還停在那個界面,女兒已經回來,正在旁邊看動畫片。
她問:“爸爸你怎麼睡着了?”
我說:“爸爸累了。”
她又問:“這個遊戲好玩嗎?你爲什麼不玩?”
我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上週女兒在幼兒園畫了幅畫,拿給我看。畫上是一個小人,站在一個方塊前面,旁邊寫着:爸爸在打遊戲。
我問她爲什麼畫這個。她說,因爲爸爸最喜歡打遊戲啊,我都沒見過,但媽媽說你最喜歡。
我突然有點難過。
她沒見過我打遊戲,因爲她出生以後,我就沒怎麼打過。在她印象裏,爸爸的“最喜歡”,只是一個從來沒見過的傳說。
昨晚我又做了那個夢。夢裏回到二十年前,宿舍熄燈後,幾個人擠在一臺破電腦前,屏幕上《紅警》的光標一閃一閃。我們爭論着該造天啓還是造基洛夫,聲音壓得很低,怕被宿管聽見。
醒來枕頭溼了一塊。
窗外天快亮了。今天週六,女兒七點會準時跳到我牀上,喊我起來陪她去公園。
我翻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裏。
手機響了。發小發來消息:兄弟,晚上來打兩把?
我回他:幾點?
他說:十點以後,等娃睡了。
我說:行。
其實我們都知道,十點以後,睏意襲來,大概率又是打兩把就散。但這就像中年男人的某種儀式——我們還在努力,努力抓住青春的尾巴,哪怕只是一小截。
遊戲還在,賬號還在,只是打遊戲的人,已經打不動了。
但也許有一天,等女兒長大,等她不再需要我哄睡,等她有了自己的生活。我會重新坐回電視機前,打開那個塵封已久的遊戲。
那時候的BOSS,應該還在等我吧。
就像二十年前的自己,在另一個時空裏,等着我回來。
中年男人的遊戲人生,不是不愛了,只是沒時間愛了。
但那份愛,還在庫裏存着。等哪天退休了,我一定能打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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