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淵潔發告別書:商標侵權維權艱難,讓自己失去信心

4月19號,距離4月26號,世界知識產權日不到一週的時間裏。童話大王鄭淵潔,髮長文表態,表示因爲商標侵權維權艱難等問題,讓自己失去信心。因此,發一封告別書,有點想要封筆的意味。這封告別書字數很多,下面簡單闡述幾個核心要點:

  • 皮皮魯、魯西西、舒克和貝塔是鄭淵潔創作的知名角色,因這個系列取得的巨大成功,鄭淵潔已向國家繳納了一千多萬元個人所得稅。

  • 原創的知名文學角色被不法商家覬覦,比如舒克這個名字,被很多和童話文學毫不相關的企業使用。

  • 而這些,都未經鄭淵潔授權。

  • 面對這些侵權,鄭淵潔一路抗爭,但是屢次維權失敗,讓他對商標維權喪失了信心。

  • 告別書的最後,鄭淵潔表示,自己會繼續寫作,但寫出的作品包括已經寫出的長篇小說等永遠不再發表。

  • 鄭淵潔給出的理由是:如果新作發表了,將面對商標侵權而難以維權成功。

這封告別書一經發布,迅速登上了微博熱搜前五,單單是今天上午的閱讀量,已經超過了2.3億。在鄭淵潔微博這封告別書的評論區,評價數量瞬間接近1.5萬,可見這件事情的熱度之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1日頒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如果作品中的角色名稱具有較高知名度,將其作爲商標使用在相關商品上容易導致相關公衆誤認爲其經過權利人的許可或者與權利人存在特定聯繫,當事人以此主張構成在先權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如果是按照這條內容去看鄭淵潔的維權事件,有一定的理論支撐依據。但是,問題恰恰是出在這裏:“舒克”這個名字。“舒克”是鄭淵潔童話裏面的角色,這個沒有錯,“舒克”也是鄭淵潔原創的人物,這個也是事實。但是,“舒克”這兩個字,其他行業就不能用了嗎?這也是很多網友,對鄭淵潔的告別書,持不同看法的關鍵。如果說其他行業,在商標設計上,參考借鑑了“舒克”的形象,導致最後出來的商標,和“舒克”的形象高度類似。這樣的話,說對方侵權有理有據。但是,“舒克”兩個字就說對面侵權,這個是否有點“碰瓷”的意味。

早在兩年前,鄭淵潔創辦的《童話大王》雜誌停刊,當時候停刊的理由,也是因爲侵權問題。看來,在只是維權這條路上,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改進。對於知識產權的原創者,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對於鄭淵潔老師的這封告別書,你怎麼看?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內容,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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