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靠什麼喫飯(五):縣太爺的工資,付不起師爺的束脩

第四期收在糞桶邊。那一行不看功名,進門先掏錢買道。這一期換到衙門最裏頭的院子,坐着的全是讀書人——而且清一色,是沒考上功名的讀書人。

縣太爺自己辦不了的事

一個縣的正印官只有一位。科舉考出來的人讀的是經史,不諳律例;流官三年一任,到了任上是外鄉人,律例不熟,風俗也不熟。可一縣的訴訟、命案、錢糧、漕運,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

於是到任頭一件事,就是自掏腰包請幾位幕友,俗稱師爺。研究清代地方政府的瞿同祖說得直白,高坐聽訟的雖是州縣官,在幕後提調處理的常是幕友,從集審到判決,都出自幕友之手。

師爺不住衙門外頭,就住在內院,與幕主朝夕相處。幕主尊他爲賓爲友,當面稱先生;師爺管幕主叫東翁。非官非吏,無品無位,不在編制,跟幕主連行政隸屬關係都沒有——但一縣的案子,先過他的手。

分工攤開來是一張名單。刑名管詞訟審轉,錢穀管賦稅錢糧,書啓代寫公文,另有徵比、掛號、賬房。刑名錢穀是大席,其餘是小席。一個州縣請幾位,少則兩三位,多則十來位;張研估算,全國州縣的幕友加起來上萬人。

刑名那一席最重。批閱呈詞、定審期、簽發傳票、擬判決意見、把徒刑以上的案子寫詳文上報,一條線全在他手上,脩金也最高。

進這一行,先讀三年書

學幕沒有學堂,全憑師徒相傳。入行的多是科舉失意或者家貧的讀書人,靠親友引薦拜師,搬進幕齋跟着老師起居作息,讀大清律例、刑案匯覽這一類書,衣食花銷由幕師負擔。學上三年,可以出師受聘。

紹興人在這一行裏佔了極多,紹興師爺成了一個專門的稱謂。當時有句話叫無幕不成衙——上自督撫,下至州縣,衙門裏都坐着幾位師爺。

束脩

師爺沒有俸祿,進項全靠幕主送的那份束脩。數是有的。

乾隆年間,州縣一級的刑名師爺,年脩金 260 兩上下,錢穀 220 兩。這在當時算得上豐厚——名幕汪輝祖回憶,他年輕入幕那會兒,歲修能到 260 兩已屬極豐;到乾隆五十年,同樣的席位漲到 800 兩成常態,他自己感慨,幕學幕品,均非昔比。

260 兩是個什麼概念。知縣的法定年俸是 45 兩——一個刑名師爺的束脩,等於 5.8 個縣太爺的法定工資。縣官付得起這筆賬,靠的不是俸祿,是養廉銀和陋規。折成米,乾隆中期一石米約 1.5 兩,260 兩合 173 石,夠十幾戶五口之家喫一年。第一期算過,更夫一年工食銀 6 兩,折 4 石米——刑名師爺的束脩,是更夫的 43 倍。

到晚清,價碼接着漲。張研的研究裏引了杜鳳治的日記,他的首席幕友兼刑錢兩席,每月 80 餘兩外加 10 兩伙食,一年超過千兩;後來調任小縣,按當地慣例減薪,也還有 800 兩。

規矩上,他不能回老家

這一行有一條格外扎眼的規矩,師爺不能在本省、本地當差。

雍正元年規定,官員不得在任職地聘用當地人作幕友,入幕滿五年還得換人。乾隆三十七年上諭再加一道,幕友不得在原籍五百里之內受聘。定得這樣密,理由也直白,幕友若用本地人,跟當地親故勾連起來,一縣之政就被人從內院把持了。

實際呢,這條規矩基本沒人執行。到乾隆四十幾年,上諭自己承認,要求年年上報幕友名單的文書從沒人交過,這道禁令等於廢了。汪輝祖是紹興人,新規頒佈後的十三年裏,一直就在原籍浙江作幕。還有研究提到,廣東的幕友約有一半是本省人。

所以不能回老家,是紙上的。能不能回,看主官的臉色。

這碗飯端不穩

師爺跟幕主之間,是一紙沒有期限的私人契約。主官不滿意,隨時送客;師爺自認壞了主官前程,該引咎辭職。官員三年一調,主官一走,師爺就下崗,下一處館在哪,常要靠同鄉同行引路。

汪輝祖在這行幹了三十多年,晚年自述,二十六年裏沒有一天閒着,先後侍奉過十四位主人。出路也有——他後來中了進士,做了知縣,這是極少數。多數人遊幕一輩子,少則三五年,多則三四十年。

最大的賬不在錢上。這一行什麼名分都沒有,可一縣的官司實際出自他手;辦好了是東翁的政聲,辦砸了自己捲鋪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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