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哈姆雷特》,是在2022年的深圳坪山大剧院,那是本尼迪克特主演的现代改编版。正是这场演出,让我后来读完了莎士比亚的原著。
当时的我对原著,内心并无太多波澜。无数衍生版本与鱼龙混杂的故事改编早已透支了它的新鲜感,即便这种“先入为主”本身有些倒反天罡。
透过现代背景回望原著,不过是倚窗而立,在想象中凝望其本源。无论身处六楼、七楼还是四十二楼,能望见的始终是这座名为《哈姆雷特》的城市所展露的样貌,总是一排排房间,数十万个相似的窗口,有些暗着,有些则充盈着绿色、白色或金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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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非轻率批判其内涵,恰恰相反,我想歌颂它。在文学发展了这么多年之后,《哈姆雷特》的故事大纲本身并不算稀奇,但它精密的创作结构却持久而稳定地确立了其作为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最高成就的地位,它是一部从未沦为旧时代遗物的戏剧。
我将如实写下我的记忆,不去试图整理它们。我顶多能把记忆里的地点和人物归类起来,时间却常常混淆。若是要我按照时序来写,我就会迷失。一旦追溯过往,我就像一个肉眼无法测准距离的人,有时会极度后退,仔细考证一下,其实距离近得多。
就我个人的暴论而言,我认为这世上所有的事情都围绕着美学、道德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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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物主要在逻辑上成立,逻辑上的结论是强制性的,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必然为真。这是认知领域的“真”。
有些事物主要在道德上成立,道德上的结论是实践性的,基于自由意志和理性法则,我们必须做出“善”的判断。这是伦理领域的“善”。
有些事物主要在美学上成立,但美学上的结论却不同,康德强调审美判断是“无概念且无目的的”,它不通过逻辑证明,也不基于道德律令,而是一种无利害的愉悦。美不证明什么,也不命令什么,它只是显现。
不是每件事都需要在这三个维度同时达到结论,但三者之间存在深刻的关联与过渡。以理想来说,最终极的完满状态是这三者统一。
当自然目的论的终极指向“道德的人”,当美的理想成为“依存美”(与善结合的美),当人通过审美教养达到“人道”(Humanität)。
这时,真、善、美才真正汇流。而《哈姆雷特》,正是在客观方向上,将这三者统一的结构型美作。这并非定义,而是纯粹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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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一会儿说我要报仇,一会儿又犹豫不决。这种矛盾是逻辑上的缺陷吗?不,这正是心理的“真”。
剧中每个人都只知道部分真相。波洛涅斯以为自己懂了,奥菲莉亚被蒙在鼓里,王后选择性忽视。哈姆雷特误杀波洛涅斯,这些“错误”如何像滚雪球一样导致最后的悲剧。这种严密的因果逻辑,就是叙事逻辑的“真”。呈现了一个真相永远无法被完全掌握的世界,这是存在论层面的“真”。
哈姆雷特面临的根本不是对与错的选择,而是错与更错的选择。报仇是杀人,不报仇是不孝,他怎么做都是错的,但在伦理逻辑上,复仇又是正当的。其本质的“善”不在于提供道德答案,而在于把道德问题的复杂性逼到了哈姆雷特眼前,让他无法逃避。
在“复仇”这一敏感的人世问题上,人文主义的自信遭遇了基督教文化幽灵般的阻遏,血气的冲动和对生命意义的沉思相互争衡。丹麦王子所陷入的悲剧是绝非轻逸的,在重整乾坤的宗法与社会责任背后,某种因洞悉一切而带来的虚无与悲观侵袭着哈姆莱特,使他在生存的意义和限度之间纠缠不清,最终与现世的行动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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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我看来,哈姆雷特看似深邃的哲学思考,只是围绕着自己的荣誉和道德,他的时而懦弱时而勇敢也一样。选择复仇是他在荣誉面前的不得已,而非出于对父亲的爱或者正义。不敢在叔父祷告时行刺,也只是怕被道德宗教谴责。
如果说《哈姆雷特》在“真”的维度上抵达了心理现实主义的巅峰,那么这种“真”也恰恰暴露了人文主义英雄的某种内在裂痕。我无意贬损这位丹麦王子,但他那看似深邃的哲学思考,并不像文本那般全然指向宇宙与存在的终极意义,而在很大程度上被囚禁于自我荣誉与社会道德的牢笼之中。他的“仁慈”与“勇气”多少出于爱和正义、多少出于道德荣誉是非常明显的。
他在叔父祈祷时放弃刺杀,给出的理由是怕送恶人的灵魂上天堂,这听起来像神学思辨,细想却更像一种精密的道德计算。他要的不仅是复仇,更是“完美的复仇”,是经得起末日审判的道德正当性。他对母亲的谴责、对奥菲莉亚的残忍,固然有爱与恨的纠葛,但字里行间也透着一种“我必须显得足够痛苦”的表演性。这不是在否定哈姆雷特的深刻,恰恰相反,这种深刻中的杂质,这种高贵动机里混杂的虚荣与自我迷恋,正是莎士比亚对人性的至深洞察。他写的不是一个纯粹的哲人,而是一个自以为纯粹的哲人。而这种“自以为”,才是他最真实的人性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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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菲莉亚、波洛涅斯、雷欧提斯,这些配角的悲剧恰恰构成了对哈姆雷特行动或不行动的道德拷问——一个追求“善”的人,为何会给周围带来伤害?
就连克劳狄斯,这个将死应死的恶人,在祈祷一场中也暴露了道德的裂痕:
“言不由衷的话升上天,内心却没有悔意。”
他想祈祷,但他的罪(弑兄、篡位、娶嫂)构成了祈祷的逻辑障碍。按基督教教义,不放弃罪就无法获得宽恕,可他偏偏不愿放弃罪的果实。这是一个被困在“想要被救”与“不愿自救”之间的灵魂。莎士比亚没有把他写成纯粹的恶魔,而是写出了一个在道德困境中自我撕扯的人。这与哈姆雷特的困境形成了隐秘的对位,就像王子因思考太多而无法行动,就像国王因贪恋太多而无法忏悔。两人都被“想要”与“应当”的裂隙卡住。莎士比亚写出的是奸淫残杀、反常悖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刀杀人的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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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毁灭(To be, or not to be)
“美”在《哈姆雷特》中,是最难剥离也最易被忽略的维度。我太习惯把它当作形式或者说修饰的一种,仿佛只有剥开那些华丽的独白,剩下的才是内涵。但这种剥离其实本身就是暴力,就像把一幅画的颜料刮掉,去寻找所谓的线条。
在《哈姆雷特》里面,为了试探叔父克劳狄斯,哈姆雷特安排伶人重演父亲的遇害,这种试探是在做一件奇怪的事,他想用“美”来验证“真”。
伶人的表演是假的,却逼出了克劳狄斯真实的反应;虚构的谋杀是演的,却比任何直接的质问更有力。这里藏着莎士比亚对戏剧本身的隐喻。
美有抵达真相的能力,而这种抵达不通过逻辑推理,不通过道德宣判,它通过外化的显现,美的显现撕开了宫廷的伪装。
这也是为什么《哈姆雷特》里的死亡如此安静、如此充满仪式感。比如哈姆雷特之爱,奥菲莉亚的溺亡被描绘得像一幅画:
“她的衣裙四散展开,使她一时像人鱼一样漂浮水上。”
残酷的死亡被转化为美的意象。但这真的是“美化”吗?或许恰恰相反。莎士比亚在这里做了一件更危险也更慈悲的事,他让美成为人与残酷之间的唯一介质。
可能戏剧范围内,直面一个少女被淹死的全过程,太残忍、太真实、太不符合戏剧的悲剧的体面。于是莎士比亚借王后之口替他讲述成了一幅画、一个传说、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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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审美转化并没有消解悲剧,反而让悲剧变得更加无法逃脱,因为当美与死如此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人既无法纯粹地悲伤,也无法纯粹地欣赏。这种撕裂感,这种在审美愉悦与道德痛感之间的摇摆,恰恰是戏剧独有的力量。美没有掩盖真相,美让真相变得更加不可承受。
哈姆雷特的心理之“真”,让他那延宕、犹疑、自我撕扯,具化为了一个道德深渊:他越是真诚地思考生存还是毁灭,就越是远离复仇这一伦理命令,陷入“善”的困境。
而这个困境,这个无法行动的知识分子被困在血腥使命中的窘境,若没有那些华丽的独白、那些充满意象的语言、那些如“人鱼一样漂浮”的死亡画面,便只能是一个枯燥的哲学命题。
是美,让真变得可以忍受,也让善的悖论变得可见。莎士比亚无疑是伟大的,他没有用美来装饰思想,而是让美成为了思想本身的形状。当人为奥菲莉亚的溺亡感到一种奇异的审美震颤时,我们并非在消费死亡,而是在那一刻同时看见了世界的残酷(真)、无辜者的无辜(善),以及语言试图为不可言说之物赋形的努力(美)。这三者在《哈姆雷特》中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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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解读本质上只是一种体验,然而这种体验却让我隐隐觉得像被偷走了什么,仿佛我原先的想象才更贴近真实,被我这孩童的全新感受赋予如此重要性的事件,本该够格是一桩历史大事才对。
这种被解读的暴力是为了理解统一而被强行赋予的秩序,只能让人敏锐的觉察,在模糊且无法界定地相信,在美学、道德与逻辑的事物之外,同时存在着其他事物。
它先于真、高于善,优于美,前于一切被人类用来安放自身的框架。我们越是试图用概念去捕捉它,它就越是退回到不可言说的深处。但这两者并无二致,我在前者中感受的似乎使我对后者的感知更为深沉,也更确定了这份感知在我心中真正的地位。
可即便如此,我依然坚持标题的那句话:
事情必须发展到美学、道德与逻辑上都有个结论。
不是因为世界本身就如此整齐,而是因为事情必须如此。我们用逻辑追问真相,用道德抉择善恶,用美学承受苦难,人永远在追求统一,却永远活在裂隙之中。其中生出了美学,生出了道德,也生出了逻辑。生出了我们之所以为人的全部悲剧与全部尊严。
若任这不协调和统一交汇、相互碰撞、共存、茁壮成长,使之融合而消除激烈的对立,我认为这是成为新幻想的必要条件。事情只有在成为事实之后,才有可能变得太迟。
这两者无法统一。但恰恰是这种无法统一,构成了最深刻的美。就像奥菲莉亚溺亡的画面,那种残酷与美无法和解,但它们共存,正是这种共存让我理解“美”的存在感。
所以,我不再试图解决这个张力。我把它留在这里,作为这篇文章最诚实的注脚,我必须说,但我知道我说不尽。而这说与不尽之间的裂隙,正是我的全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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