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的經歷差不多,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話,我應該也和她一樣在好多年後突然發現自己是養女。
我剛出生的時候應該是伴隨着失望的嘆息的,因爲我的父母在我之前是生了兩個女孩的,生我的目的就是想要個男孩,可結果還是生了個女孩。然後不到一個月的我就被送給了養父,他們本意是把我送走後再生個男孩。
然後一晃就是三年,三歲那年我第一次有了記憶,我記得養父拍拍我的肩膀,讓我再去看看媽媽,然後我就從一堆人中走到媽媽那,有人幫我拉開了裹屍袋的拉鍊,讓我最後再看了眼媽媽,那個畫面我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媽媽的臉是青青的,一動不動躺在那,我沒有哭。
後面再有記憶就是我拿着玉米杆和親生媽媽轉着圈的互打,沒錯,因爲養母死了沒人看管我所以親生父母又把我接回來了。兩個姐姐對我的到來十分反感,小時候家裏比較窮,多一個孩子代表着本來屬於她們的一份喫的要在分出一部分來,所以剛開始比較討厭我,再加上因爲親生母親對我這個被送人的孩子有一些些愧疚總讓她們讓着我,所以她們就更討厭我了。但小孩子不懂什麼是討厭,只知道兩個姐姐很厲害,總能弄到一些有意思的東西,所以對她們非常仰慕,也想加入進去她們,所以我就表現的特別活躍,話很多,想要引起注意,獲得一些關注(這種模式一直沿用到了現在,但其實我在外面是個寡言的人,在家就不停的說話,搞笑),但其實這種引起注意的方式更加惹人煩了,她們都說我討人嫌,叫我綽號什麼的,我回歸的時候還是用的養父起的名字,姓李,她們也經常叫我狗屎李,豬頭三什麼的,現在有時候也叫。我因爲名字感覺和她們格格不入,於是在六年級辦戶口的時候我極力要求改姓,所以我改了姓,名是我在新華字典上一頁頁翻的,我給自己找了一個又漂亮寓意又好的字,菁,我記得字典上說這個字有種青草茁壯生長的意思,非常好。(嘿嘿,我厲害吧,別人的名字是父母起的,我的名字是小小的老子起的。)
改名了之後也沒有像我預想的那樣,她們還是像之前一樣,好的時候叫我阿李,寧寧,老玲,壞的時候叫我狗屎李,沒人記得我改了名字,以前還美滋滋的幻想人叫我菁菁(後面在必勝客兼職的時候員工叫我菁菁給我開心壞了)。在後來我們都漸漸長大了,我沒那麼討人嫌了,但有時候還是很羨慕兩個姐姐親密的樣子,手挽着手,記得我高中的時候有一回和二姐走在一起,我鼓起勇氣挽她被她甩開了,說了句你莫挽我,我自己偷偷傷心了好久,所以我對於被人推開這件事特別敏感。去年去大姐那找她玩又一次裝作不經意的挽了大姐的手,這一次終於沒有被甩開了,但我沒有挽很久,悄咪咪的又鬆開了,我想我,已經不再被討厭了。
我愛我的家人,雖然偶爾還會有摩擦,現在過年回老家她們倆窩在一起很親密,我也可以過去假裝很親密,但心裏多少有點不自在,但這就是家啊,讓人難過又開心的地方。
小作文比較長,感謝觀看,寫到這眼睛又拴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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