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網速如何!電信千兆寬帶實測不足百兆 天下苦網速久矣

12月22日消息,羅永浩再次發飆,吐槽電信千兆寬帶名不副實。

羅永浩12月18日發朋友圈表示,“有人認識上海電信寬帶的人嗎?我搬到上海開了電信的獨享千兆寬帶半年多來,絕大多數時候只有不到一百兆,每次找來客服,不管是官方的還是非官方的還是疑似在官方喫裏扒外的,都是管用三五天,然後又回到九十多兆。”

羅永浩稱,“如果沒有朋友能介紹上海電信寬帶的人幫忙解決,我就要在網上發瘋了......希望上海電信寬帶多保重。”

此消息發佈後,接近中國電信的人士透露,羅永浩提到的問題,已經妥善處理了。據消息人士稱,羅永浩之後也刪除了這條朋友圈。而有消費者卻在網絡社交平臺感慨,“終於有人說這事了,感覺要發瘋的不止老羅,但凡拉過千兆寬帶的大多都跑不滿……”

千兆寬帶是不是虛標?

“我家2000兆,基本都跑不到,只有300兆左右”,“運營商的人來了也只是連接光貓測速給你看,剩下的一律不管,要麼說是你的路由器問題,要麼就說電腦有問題,很多人買最貴的路由器,套餐開到2000兆都不會有用”,“電信209元每月1000兆下載速度20mb/s,換了另外一家10元每月500兆下載速度48mb/s”……多位消費者吐槽家裏的寬帶網速不達標。

數字經濟學者、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坦言,過去類似投訴也並非個例,不少用戶反映“廣告是千兆,但實際只有幾十到幾百兆”。劉興亮表示,這裏面存在理論速率與實際體驗的差距,運營商標註1000 Mbps,是物理接入端口的理論能力,類似汽車最高時速說明,不等於日常平均速度保證。

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對解釋了影響千兆寬帶網速的多種因素。該人士表示,運營商說寬帶網速是1000兆,是可以保證的,但這個保證要有兩個前提,首先是隻能保證在本網的連接速率有這麼高,比如,上海電信賣出的千兆寬帶,理論上要保證在中國電信的網絡之內網速都能達到1000兆,最少也要在上海電信的網絡裏網速達到1000兆,這個是肯定可以保證的。

“其實網絡資源都是共享的,爲什麼能保證1000兆?是因爲用戶交了更多的錢,運營商爲其打了更優先的業務標籤,這個標籤就是在運營商的本網裏搶佔網絡資源的時候首先保證1000兆,在技術上是完全能夠做到的。”上述人士這樣解釋。

關於爲什麼很多用戶在使用中感覺網速不理想,該人士表示,這其中有很多原因,比如,用戶訪問的特定互聯網資源有很大概率不在本網上,“比如中國電信的寬帶用戶想看一個視頻,可能要去騰訊,這些互聯網內容不在中國電信的網絡裏,或者要訪問路由,可能還要經過中國移動的網絡,可能還經過某個廠商的計算中心,甚至可能還需要訪問海外的網站,還要通過太平洋海纜。”

上述人士表示,互聯網是很複雜的大網絡,在 TCP/IP協議的指導下,大家都能互聯互通,但它的質量保證就是Best-Effort(注:盡力而爲服務,是互聯網基礎服務模型之一),就是盡最大能力傳輸,1000兆只能保證在本網內的接入數據速度,當用戶訪問的內容或應用跨網以後,就有多種因素影響網速。

“比如,有網關速率的限制,還有可能網絡資源接口沒有那麼寬,寬帶是1000兆,但可能兩個網絡之間接口就是1G或者2G的帶寬,不可能每個用戶都給1000兆。”該人士表示,這就意味着用戶進入其他服務商的網絡後,網絡之間可能有速度限制,這是第一個影響網速的因素。

“第二個因素就是,獲取內容就像去窗口取貨一樣,服務商不可能把窗口開得很大,比如微信,如果給每個用戶都提供1000兆的接口,需要多大的服務器才能保證?這個也很困難。”

該業內資深人士打了這樣的比方,“可能用戶進入速度很快,但到了窗口要把內容取出來的時候,總覺得很卡頓,或者點了半天頁面也不刷新,這其實就是內容側或者應用側支持不了這麼高速度高流量的併發,服務商提供的可能就是很小的流量。”

該人士總結稱,影響網速的因素,首先和跨網有關,從一個運營商到另外一個運營商的網絡,會影響速度,其次是和互聯網應用的服務器有關,和服務器能支持的最高速率和最高併發有關,“往往很多服務商也不願意有那麼高併發,因爲這對服務器的運營壓力極其巨大,也沒有那麼高的收益。”

“千兆寬帶”是否誤導消費者?

在中國電信App的頁面上可以看到,上海地區單寬帶產品中,“單寬帶1000M套餐”報價是一年1200元,承諾的寬帶速度是下行1000Mbps,上行100Mbps。

但在《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寬帶接入服務協議》中,對寬帶速度未做詳細的量化規定,且留有彈性空間。協議稱,“固定寬帶接入速率是指從寬帶接入服務運營商的寬帶業務接入點BRAS到用戶終端這一段鏈路上的信息傳遞速率。

下行速率,即從網絡側到用戶側方向,上行速率是用戶側到網絡側方向。固定寬帶接入速率的定義符合YD/T 2400-2012工信部頒佈的《寬帶速率測試方法固定寬帶接入》標準。信息傳輸過程中可能受到協議開銷、訪問網站等客觀因素的影響。”

在中國電信App中提供的《單寬1000M套餐,1200元每年活動說明(2025A)》中提到,“寬帶速率以實際所達到的最高速率爲準”。

一位有多年運營商工作背景的專業人士表示,電信運營商、雲廠商和百度等互聯網廠商,還有手機硬件廠商、CDN服務商,最後到家裏WIFI的網絡環境,都能夠影響客戶的網速體驗。

該人士表示,網速涉及到多種複雜因素,“比如買了輛車,車最高能開時速250公里,但是一年下來統計數據一看平均時速才70公里,是不是車的性能不夠?其實有很多原因,比如加的油、交通管制、或者駕駛的速度也沒那麼快。”

實際上,在2017年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關於開展寬帶接入服務行爲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就明確規定:“各企業要嚴格落實《互聯網接入服務規範》(工信部電管〔2013〕261號)文件要求,參照《寬帶速率測試方法 固定寬帶接入》(YD/T 2400-2012)規定的測速方法,確保有線接入速率的平均值達到簽約速率的90%。要在服務承載能力範圍內發展用戶,確保用戶寬帶接入速率達標。”

知名數字經濟學者、DCCI互聯網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認爲,運營商的“千兆寬帶”概念的確有“營銷包裝”的成分,在宣傳上有一定誇大空間,未明確區分“理論接入速率”和“實際可用速率”,在消費者認知上造成誤解。

劉興亮認爲,千兆寬帶本身不是虛假營銷,但如果宣傳措辭讓消費者合理誤解爲“使用時實際就能達到1000 Mbps”,而沒有充分說明條件與限制,這種營銷是可能被認定爲虛假或誤導性營銷的。

法律專業人士認爲,如果用戶依約支付千兆寬帶費用,卻長期僅獲十分之一的實際速率,電信服務提供者已涉嫌違反《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關於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的規定。合同一旦成立,雙方即負有依約履行之法定義務,若一方未按約定標準提供服務,即構成違約。

更值得警惕的是,如果運營商在宣傳中明確承諾“獨享千兆”,而實際通過技術手段或資源調配刻意限速,則可能觸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所禁止的“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紅線,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的雙重侵害。

尤其當用戶多次報修、問題反覆重現,而服務商僅以臨時性修復敷衍應對,既未根除故障源,也未主動說明限速原因,此等消極履約行爲,已非單純的技術瑕疵,而可能構成《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的“不完全履行”,用戶有權主張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甚至要求賠償損失。

上述法律專業人士表示,如果運營商後臺存在系統性帶寬壓制,且未在用戶協議中明示相關限制條款,則其行爲還可能違反《電信條例》第三十一條關於“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向電信用戶提供服務”的強制性規定。該條款雖屬行政管理規範,但在民事糾紛中可作爲判斷服務是否達標的客觀依據。

來源:快科技-手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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