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鐘瞭解聖經之中出現的神祕人物】

最近做的有些膩了,正好有人想讓我做一做聖經的有關典故,於是就找了一些比較神祕的人物和事蹟。

觀前提示,本人忠誠的遵守核心價值觀,遵守本平臺規則,不傳播相關信仰,僅作爲娛樂和學術交流存在,對各羣體抱有尊重與理解,才疏學淺不能解讀完整的典籍,希望各位能夠多多包涵,批評指正。

四活物

各有四個臉面,四個翅膀。

他們的腿是直的,腳掌好像牛犢之蹄,都燦爛如光明的銅。

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這四個活物的臉面和翅膀乃是這樣。

翅膀彼此相接,行走並不轉身,俱各直往前行。

至於臉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臉,右面各有獅子的臉,左面各有牛的臉,後面各有鷹的臉。

各展開上邊的兩個翅膀相接,各以下邊的兩個翅膀遮體。

以西結書第一章

四活物是聖經中極具代表性的天上靈界生物,記載於以西結書1章4-14節與啓示錄4章6-9節。它們被描述爲環繞神寶座的天界生靈,每個活物生有人、獅子、牛、鷹四張臉面,身覆翅膀且遍體佈滿眼睛,專職敬拜神、彰顯祂的榮耀與全能。在以西結書的異象中,這些生靈隨神的榮耀行動,分別象徵着智慧、權能、堅忍與迅捷。 在《啓示錄》中,四活物再度環繞神的寶座,不住地讚美:“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四張臉面的象徵意義,對應神的屬性:人臉代表智慧,獅面代表力量,牛面代表謙卑服侍,鷹面代表迅捷與屬靈的敏銳。

守望者

我在牀上腦中的異象,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上而降。

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

樹墩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溼,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喫草。

使他的心改變,拿走人的心,賜給他獸的心,使他經過七期。”

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

但以理書4:13-17

守望者的記載見於《但以理書》4章13-17節,這類存在被歸爲天使靈體,承擔監督世界、執行神聖職分的使命。經文中,一位守望者向尼布甲尼撒王傳達神的旨意,宣告他因驕傲將遭受懲罰;此中,守望者是代表神監察列國、干預世間大事的使者。 而守望者的形象在《以諾書》中有更詳盡的演繹:書中將其描繪爲一羣降臨世間的天使,與人類相交、傳授禁忌的知識,又與人類結合,生下名爲拿非利人的巨人族羣。這類敘事認爲,守望者的悖逆是上古大洪水前世界敗壞的緣由之一,他們也因此遭受神的審判與懲罰。 守望者雖在聖經正典中提及次數有限,卻在傳統中佔有一席之地,因其揭示了神界與人界的屬靈交鋒,也體現了天使在神的監察與審判中承擔的職分。

巴蘭的驢

巴蘭起來,騎上驢,和摩押的使臣一同去了。

神因他去就發怒,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抵擋他。他騎着驢,有兩個僕人跟隨他。

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就從路上跨進田間,巴蘭便打驢,要叫它迴轉上路。

耶和華的使者就站在葡萄園的窄路上,兩邊都有牆。

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就緊貼着牆,把巴蘭的腳擠傷了,巴蘭又打驢。

耶和華的使者又往前去,站在狹窄之處,左右都沒有轉折的地方。

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就臥在巴蘭底下,巴蘭便發怒,用杖打驢。

耶和華叫驢開口,對巴蘭說:“我向你做了什麼,你竟打我這三次呢?”

巴蘭對驢說:“因爲你戲弄我,我恨不得手裏有刀,把你殺了。”

驢對巴蘭說:“我不是你從小時直到今日所騎的驢嗎?我素常向你這樣行過嗎?”巴蘭說:“沒有。”

當時,耶和華開了巴蘭的眼睛,他就看見耶和華的使者站在路上,手裏有拔出來的刀,巴蘭便低頭俯伏在地。

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爲何這三次打你的驢呢?我出來敵擋你,因你所行的在我面前偏僻。

驢看見我就三次從我面前偏過去;驢若沒有偏過去,我早把你殺了,留它存活。”

巴蘭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我有罪了,我不知道你站在路上阻擋我。你若不喜歡我去,我就轉回。”

民數記22:21-34

巴蘭的驢是《民數記》22章21-34節的經典典故,故事講述先知巴蘭受摩押王巴勒委託,欲前往咒詛以人。赴摩押的途中,巴蘭騎驢前行,毛驢卻三次駐足避讓,彷彿看見常人無法察覺的事物。惱怒的巴蘭三次鞭打毛驢,隨後神竟使毛驢開口說話,質問巴蘭::“我向你做了什麼,你竟打我這三次呢?”隨即耶和華開了巴蘭的眼目,他看見耶和華的使者手持出鞘的刀站在路中——這正是毛驢執意避讓的緣由。 巴蘭的驢是聖經正典中唯一神賦予動物說話能力的記載,彰顯了神能在平凡尋常的境遇中直接介入世事,也表明神可藉着任何意想不到的媒介傳遞旨意。

兩位見證人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着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

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爲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

啓示錄11:3-6

兩位見證人出現於《啓示錄》11章3-12節,是神在末日大難中,賦予權柄的兩位先知,要在城中作見證一千二百六十天。它們被描述爲擁有非凡能力的見證者,能像阻止降雨,能將水變爲血,還可施行各樣神蹟,以此彰顯神賦予的神聖權柄;它們更有能力抵擋一切試圖加害自己的仇敵。 在完成見證使命後,這兩位見證人會被從無底坑上來的獸殺害,屍體被遺棄在城中的街上,達三天半之久。但隨後神使他們復活,在衆人的注視下,將他們提升到天上。 兩位見證人的具體身份至今仍是神學探討的主題,部分傳統將其與舊約中的著名人物關聯:有人認爲是摩西與以利亞(二人曾在變像山顯現,且神蹟對應),也有人認爲是以諾與以利亞(二人都未曾經歷死亡,直接被神接去)。這兩位見證人整體象徵着:在末世的巨大壓迫中,神的子民對信仰的堅守,以及對真理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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