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前信息时代的遗民,我成长的过程中常被世界的加速度所震撼。那些文化、精神消费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像不断膨胀的星系一路飙升。而作为这种消费者,无论我是否自觉,内心世界也还是随之被撑开。
一起去看画展、听歌剧,或窝在沙发里共享一部公路电影,这些看似轻盈的共同爱好,实则在悄悄校准我们这些观众、听众与创作者之间的频率。想其所想、感其所感,当我们的目光同时被同一帧光影捕获,体谅便在人际的缝隙里生根。
在所有能进行这种‘频率校准’的文化形式中,我最着迷,也认为最能体现这种现代人精神困境与出路的,便是公路电影,其能带给我的体验是其他剧情电影、文艺电影或者无论什么电影都无法媲美的,因为它所承载的是不同的文化寓意和时代主题,以及或超脱或沉沦于那个时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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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我的车》
那些对真实情感的需求,对丛林法则的厌恶,对虚伪、丑恶发自内心的摈弃,在“失乐园”和“乌托邦”中向外出走,寻求心灵的寄托和救赎,这种体验是一种后现代性的价值判断。而“不安与不确定性”、“自由和孤独”则是公路电影所探讨的现代性问题。
其实,与其说热爱的是公路电影,不如说我是热爱公路文化,而这,就要追溯至《在路上》。初读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时,我才14岁,那时正是汲取大量知识与对未来有着殷切期盼的年纪。
书中的人物不停地穿梭于公路与城市之间,每一段行程都有那么多人在路上,孤独的、忧郁的、快乐的、麻木的……纽约、丹佛、旧金山……城市只是符号,是路上歇息片刻的驿站,每当他们抵达一个地点,却发现梦想仍然在远方,于是只有继续前进。
而《在路上》这本书却在当时打碎了我对未来的一切滤镜,虽然当时的它和《惶然录》一样让我似懂非懂,但其中那另类的文化观、另类的经验观(借助毒品),以及用公路文化为代表的前沿心态还是深深震撼了我,原来人的生活可以在兴奋后的疲惫中展现的如此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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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骑士》
在凯鲁亚克笔下,“公路”成为另类生活方式的象征,四处流浪但不是漫无目的,到处迁徙但方向明确,物质贫穷却精神富足,在思想和道德上勇于尝试(即便身体上有局限性)。书中的道路起着空间连接的作用,它们将明显空旷的区域连接起来,当文字里有了道路的痕迹,区分城乡社会区别的地理和文化边界将不复存在。所以我开始热爱这种感官旅途,以及我平常生活中难以洞见的风景。
而后,为了容纳和理解这种漫无目的的“朝圣”,我最先选择的方式是旅游,去到一个城市拍拍照片,去到另一个城市吃吃美食。但是我又由此感受到一种由心而生的不协调与饥饿感,因为这样的旅行,没有办法使我放松精神。其实别说放松,旅行反而会让我的精神紧绷。
因为我需要做游玩攻略、需要各个角度的拍照,在回去后还要像家人同事介绍旅途见闻和好玩的风貌,这其实对我来说是另一种疲劳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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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大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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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斯派维的奇异旅行》
随后我开始自省,想想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后来我发现,我所热爱的公路文化,其本质可以概括成一种理念。
简单来说,上路旅行就是行使运动的自由和选择与我们的理想内在相连的目的地。那些纯粹的路上的旅行者,在那一特定时刻,就是在这个世界上用自己的方式实现梦,追索自己的幸福。
但这样从心底诞生的结果对我来说无异于只是空谈——你说前方有晚霞,可你没说晚霞后面是胎爆与账单。
我对生活品质有着小小的要求,但无论小时候的零花钱和长大后的工资都无法同时供给我选择生活品质与内在追索。追索内在与幸福是需要成本的。
这种对于满足的殷切期盼拜倒在成本之下,让我的饥饿感愈发浓烈,但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在一瞬间就可以摆脱的,于是我只能去寻找可以填补这片空虚的内容,于是我找到了公路电影以及其他旅行叙事类书籍,这种降低成本去转换新的填补的方式于我而言并不艰难。
老实说,在接触电影和各类书籍后,我认为我的生活是要比之前更好的。有人说过一种理论,人的大脑是一片宇宙,在最开始的时候,宇宙是空白的,随着成长,这片宇宙将会慢慢填补,最终成为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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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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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二十五》
而我用两年闲暇时间漫游中国多数南方区域的时候,我的见闻和知识面的确有大量拓宽,但脑海中的宇宙却始终未能成形,旅行中,那些初见的物质并未增加我对思想的认识,而是将我和我已经认识的世界精神分离了。就像是有机弧形线条,仿若散乱的、优美的、却尚未被万有引力捕获的星云。它们漂浮着,彼此没有真正的连接点,也缺少一个能让它们旋转起来的中心质量。
而在20岁那年,我找到了属于我的中心质量,那就是《悉达多》。
一般来说,旅行叙事小说的真实目的,是借用虚构的主人公的空间旅行,表现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揭示主人公对异域世界的认知或对现世社会的批判。作为旅行现象叙述者、旅行空间和旅行时间都具有高度虚构性和想象性的这类文学作品,一般都具有显性的旅行表征,即直接描写主人公在地域层面上从一个地方旅行到另一个地方,表现主人公在旅途中所见到的风土人情,所遭遇的困顿、孤寂,以及在旅途的终点所达到的精神升华、堕落、乃至死亡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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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奇》
从这个方面入手,就能很轻松的为《悉达多》那种不断离开的历程定下标点,悉达多一开始是荣华的婆罗门,而后是苦修的沙门、放荡的城市商人、沉默的船夫、不息的河流。小说里几乎没有对“路线”或“沿途风物”的写实描写,河流、城市、山林更像精神阶段的一个个象征布景;悉达多的顿悟终点发生在同一条河边,空间甚至折返、循环。它符合成长/悟道叙事的所有指标,并且将它们全部融化凝练成“听/感受”的能力。借由悉达多的悟道,我也初步获得了这种可以营造脑海宇宙的锚点。
而后,我开始看更多旅行叙事小说和衍生出的公路文学,再从公路文学变换为公路电影。
《林肯公路》中的责任、选择与梦想;《太阳照常升起》中的迷茫、觉醒却悲哀;《长日将尽》中的克制、回望和空泛。
《逍遥骑士》中的不满、忽略与消逝;《绿皮书》中的张驰、善意与友谊;《白日梦想家》中的挑战、丰富与超越。
类似这样的内容还有很多,我看得越多,脑海中的宇宙就愈发呈现一种清晰的姿态。不管它们的内容多么离经叛道或岑寂安详,或洋溢着放之四海皆准的普世价值,在公路这个大前提的圈定包抄下,故事和角色都离不开这样虽已有千篇一律之嫌,却因为“出发”产生的结果未知的旅行,那马达轰鸣产生的动力,使人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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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依之地》
到现在我还能想象那种自由感。柏油路像一条被烈日烤得发软的黑蛇,蜿蜒钻进戈壁与石缝之间;西风猎猎,掀起沙墙,把山岭、小镇、加油站、修理铺统统抹成锈色。水早已逃之夭夭,留下死寂的招牌在风里咯吱作响。再往前,天被旷野扯得更高,苍绿的仙人掌上空,秃鹫投下一瞥即走;响尾蛇与蝎子交替在脚边写下危险的标点。
警察、流氓、匪徒、牛仔、胡子拉碴的嬉皮士、打着哈欠的妓女——各守一块阴影,刀口与吻痕交错,子弹和调情共用同一条弹道。
趁太阳还没完全咽气,余热像旧债一样紧追不舍,得赶紧找一处漏风的屋檐,换半饱胃袋和一场囫囵觉。那些因酒生情、因曲落泪的子夜,人人都是他乡的知音。灯火暧昧的汽车旅馆招牌缺了字母,苍蝇在老酒馆里排练交响,乡村歌手把嗓子唱成磨砂纸,布鲁斯吉他每扫一下,就像往伤口上撒一把盐。有人昏睡,有人眼睛亮得能点烟;夜行大货车的大灯劈开黑暗,屋子被引擎操得地震般哆嗦,仿佛随时会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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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次郎的夏天》
当荒郊只剩引擎的喘息,时间忽然被拔掉插销,那些世界与驾驶者之间,皆断了信号。迎风、逆风、飞驰或跛行,只要仍保持晃动的姿态,大脑就会滑进一种聚精会神的麻痹,能把旧日的腐斑、无助的自我、荒废的分秒统统甩出车窗。远离教条,远离冠冕堂皇、衣冠楚楚的父辈样板,以年轻的躯体挑战飞转的速度。
如果问上小学的我,对云南大理、日本京都、泰国曼谷、美国芝加哥、意大利翡冷翠有什么印象,我能回答什么呢?
也许现在的我可以说大理有风筝和洱海,京都有樱花和武士,曼谷有椰汁和橙色袈裟,芝加哥有牛仔和高楼,翡冷翠有大卫和金色夕阳。但是过去的我没有接触过这些,我对世界的概念仅仅只剩眼中能见到的天圆地方与自己房间的一隅。如今不同,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从书籍与电影中洞见的风貌不至于让我哀叹自己的渺小。
有的人说,不去到实地,没有资格写就这没看见过的天圆地方,但我的生活不是公路电影,电影只有90分钟,一个半小时的幻景幻灭了之后,我还得面对长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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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豆的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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