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娛樂羞恥

我一直以爲,一個人要想活得有趣,至少得有兩樣東西:第一是幽默感,第二是不要太正經。幽默感這玩意兒,不等於講笑話,這是一種看世界的方式,能在生活不堪的時候保住精神的體面;而不要太正經,是因爲世界本來就不怎麼正經,你一味裝作嚴肅,就顯得你很傻。

但現在人們一邊在追求娛樂,一邊又對娛樂感到羞恥。這種羞恥不來自宗教,不來自道德,而源於一種奇特的社會心理狀態。它悄悄潛伏在人們的言談舉止中,在朋友圈的字裏行間,在短視頻刷完之後那一秒鐘的“自我批評”。

我們正在經歷一個史無前例的娛樂盛世,娛樂成了空氣,誰不消費娛樂,就像誰不呼吸一樣奇怪。與此同時,羞恥也像影子一樣跟了上來。一個人可以在地鐵上刷半小時戀綜,但一走進辦公室就要切回“理工男”或“知識女性”的表情。另一種場景是:一邊罵流量明星爛片,一邊凌晨兩點偷偷全追完。連點個綜藝,都要附上一句“我就隨便看看”。

說實話,這種羞恥,有時候比娛樂本身還荒謬。

如果說娛樂是一面鏡子,能照出人性中活潑、鬆弛、天真的部分;那羞恥,就是人對鏡子裏自己的反感,是害怕那個放鬆狀態下的自己不夠“高尚”“深刻”或“不配擁有尊嚴”。人們好像越來越覺得,真正的快樂必須穿一件正義的外衣,最好能證明這快樂不是庸俗的,是“被迫的”、“研究性的”,或者“出於觀察的”。

我在想,這到底是對娛樂的敵視,還是對人的敵視?是不是人類進步的太快了,連笑都要講門檻,連看綜藝都得有前言提要和參考文獻?一邊說“我們應該尊重多元”,一邊把別人追劇的樣子看作文明的倒退。結果就是,全民娛樂,集體羞恥。

至於原因,是因爲娛樂太粗糙,還是因爲我們太虛僞?這個問題就像深夜裏刷完五十條短視頻後關掉手機的瞬間,你明明很放鬆,卻不敢承認你只是一個普通人,一個需要笑一笑、歇一歇、耍個無賴再活下去的人。

於是我寫下這篇文章,只是想搞清楚一件事:我們能不能在娛樂面前坦率一點、誠實一點?畢竟在這個時代,真正值得羞恥的,是我們連怎麼輕鬆一點都不會了。

一、娛樂的原罪,還是羞恥的自贖

娛樂這兩個字,一直以來就不太光彩。它總被人安上一頂帽子,不是“輕浮”,就是“低俗”。在我們的文化傳統裏,娛樂是沒有正當性的。

儒家喜歡說“君子不器”,不器是什麼意思?是不屑於低級趣味;“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聽着多高尚,哪裏容得下“笑得像個傻子”這種事?所以古代的士大夫,哪怕偶爾也寫寫豔詩,說說段子,也總要用一層“性靈”或“風流”來包裹,不能太直接,不能太誠實。你若真誠地說:“我就喜歡聽鼓吹彈唱。”那你就是不正經。哪怕你聽的是崑曲,也要擺出個“品位”的神情。

到了現代,人們從田野走進工廠,又從工廠擠進寫字樓,從一張辦公桌換到另一張會議室。物質生活富裕了,信息越來越多了,快樂的方式也越來越豐富。可這羞恥感卻像幽靈一樣一直跟着。它換了馬甲,從“道德審判”變成了“品位批評”,從“羞於放縱”變成“羞於低端”。

你打開任何一個社交平臺,都能看到這種現象:人們在談論娛樂時,永遠是“防禦性的”。看偶像劇會說“劇情俗了點,但拍得不錯”;聽流行音樂會說“我知道這就是口水歌,算不上藝術”;刷短視頻會說“算法太強了,我不小心看了兩個小時”。好像所有快樂,都必須先低頭認個錯,再小心翼翼地拿出來曬曬太陽。

這是什麼?這不是道德,這是一種社會性的自我審查。它的邏輯是:快樂必須是被動的,最好帶點無奈;主動去快樂,就等於主動墮落。這就好比一個人在街頭跳舞,有人走過去問他:“你怎麼能這麼開心?難道你不知道世界很殘酷?”跳舞的人愣了一下,回答道:“正因爲我知道,纔要跳得起勁。”

但社會不接受這個答案,它更願意你苦大仇深,最好一邊跳一邊反省。

某位王姓作家曾說:“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而我想說,人的一切羞恥,很大程度上是對自己普通的不甘。娛樂對我們而言,不是罪,而是我們作爲一個人最誠實的自我表現。

而羞恥,是社會想象出來的一種規訓。它告訴你,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能笑,什麼不能笑;什麼能愛,什麼不配愛。娛樂呢?恰恰是對這種規訓的逃逸,是人類用自己的方式對抗意義的空洞,對抗生活的無聊。

所以,有罪的是我們那顆早已被道德裝置馴化得像機器一樣的心。

二、白天做夢,夜裏罵夢

在這個世界上,有一類現象最有趣,這種現象我稱之爲“精神分裂式娛樂消費”:一邊沉迷,一邊厭惡;一邊放鬆,一邊反省;一邊笑着看熱鬧,一邊冷着臉寫長文批判。哦,這種現象說的好像就是我自己。

有一次我和朋友喫飯,聊起某個戀綜,朋友立刻撇嘴,說:“哎,這種低情商剪輯真的太噁心人了,真把觀衆當傻子。”我點點頭,附和兩句。可當晚回到家,我看到他在小號上寫觀後感,條理清晰,觀點犀利,引用嘉賓臺詞的熟練程度,已經足以勝任節目後期剪輯。

我並不想揭穿他。因爲我知道,我和他一樣,只是無數人中的一個。我們的精神,早已習慣了這種雙軌運行:左手做消費者,右手做批判者;一邊喫瓜,一邊指責瓜農;一邊參與熱鬧,一邊製造清高。

這讓我想到古希臘戲劇裏“合唱隊”的角色,他們不上場,只站在一邊點評劇情,彷彿高出戲中人物一等。但我們不是古希臘人,也沒有舞臺上的理性。我們身處劇情之中,又強迫自己裝作“看破一切”的樣子。

更有趣的是,這種分裂已經成了一種新的修辭方式。在社交平臺上,人們說話講究策略,既要表達“我在關注熱點”,又要聲明“我不是真的喜歡”。於是我們發明了許多話術:

“只是隨便點開看看,沒想到一看停不下來。”

“我不是粉,我只是路人,但這個髮型真的不行。”

“這種節目也就打發時間,別太當回事。”

你看,人們已經學會在放鬆的同時自證清白。他們害怕別人以爲他們“真的在娛樂”,就像一個偷喫糖的小孩,嘴角還甜着,卻拼命擺出“我沒喫”的表情。

我不禁懷疑,這種羞恥,是不是一種新型的“道德自律”——只不過它不再關心對錯,而關心身份感:你得表現得像一個理性人,一個有品位的人,一個不輕易被娛樂俘虜的人。

於是,人們紛紛戴上了面具。有的面具叫“冷靜觀察者”,有的面具叫“文化批判家”。而真正的自己,則被藏在屏幕背後那個笑得跟傻子一樣的賬號裏。

爲什麼我們不能坦然地面對這一點?爲什麼不能承認:是的,我喜歡娛樂,我喜歡看別人談戀愛,喜歡看人吵架,喜歡看那種所有問題都在四十分鐘內解決的劇情?難道承認這些,就會讓我們變得不配談哲學、不配談社會、不配擁有嚴肅的思考能力?我並不這樣認爲。

事實上,一個人若是不能誠實地面對自己的娛樂趣味,他也很難誠實地面對生活的荒謬。那些嘴上清高的人,內心未必比沉迷者更有力量;相反,過度的壓抑往往導致內心的虛榮,彷彿只要不看“俗物”,生活就能高貴一些。

最可笑的是,連虛無主義如今都成了品位的一部分。有人連對生活失望都要顯得優雅,連覺得無聊都要顯得比別人更深刻。

所以我說,我們的分裂不是因爲娛樂太爛,而是我們太虛僞。我們既不肯沉淪,也不敢純粹,總是站在一條模糊的中間線上,像一個人一邊跳廣場舞,一邊戴着墨鏡不想被別人看到。

我想,等我們哪天敢說:“我看《奔跑吧》就是圖個樂。”那一天,我們也許才真正成爲了一個自由的人。

三、誰怕誰低俗

娛樂之所以會令人羞恥,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它被貼上了“低俗”的標籤。而給它貼的這個標籤的,通常是自詡爲“有品位”的人——也就是我們口中的“文化精英”。

在中國這片土地上,精英從來不缺。他們會講“帕索里尼的電影是反叛的隱喻”,也會在小酒館裏談“身體作爲政治的空間”;他們喜歡用法語念出福柯的姓氏,讀完《烏合之衆》就開始嫌棄“羣衆”,他們說自己不看綜藝不追星,只看“行爲藝術和荒誕戲劇”。可一轉頭,你發現他們的B站收藏列表裏全是“某選秀舞臺合集”。

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高尚姿態,就是文化精英面對大衆娛樂時的典型反應:一邊覺得好笑,一邊覺得丟臉;一邊消費,一邊嘲諷。
爲什麼?因爲他們怕低俗。

但所謂“怕低俗”,其實是怕失控。

精英不是真的怕爛綜藝,他們怕的是一種象徵性的權力下滑——娛樂是大衆的,是開放的,是不講“背景”的。當一個沒有文化資本的普通人,可以通過跳舞、說段子或者談戀愛在屏幕上擁有百萬擁躉時,那些一直靠“高冷”和“難懂”維持自我價值的人,自然會產生危機感。

這讓我想起一個社會學的經典概念,叫做“品位區隔”。布迪厄認爲,人類社會里最穩固的區隔不是財富,不是血統,而是文化品位。你讀什麼書,看什麼電影,聽什麼音樂,說什麼話題——這纔是“你是哪類人”的通行證。

於是,娛樂成了分界線。喜歡趙雷是小資,喜歡周杰倫是青春,喜歡廣場舞是低俗;追BBC是國際視野,追韓綜是淺薄媚外,追內娛就是“你腦子進水了”。

這種看法,其實和種姓制度沒什麼本質區別。只是把原本“看得見”的等級制度,換成了“看不見”的價值評判。高雅的就是高貴的,大衆的就是粗鄙的。而最可怕的是:大衆自己也信了這套邏輯。

於是我們看到,很多人明明愛看熱鬧,卻裝作對“熱搜”不屑;明明被某個綜藝感動得淚流滿面,卻非要說“是因爲想研究剪輯結構”;明明是深夜一口氣刷完幾十條抖音的人,白天卻要在辦公室說:“我最近在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地下室手記》,太沉了。”

這不是幽默,這是悲哀。

一旦我們接受了“低俗=失敗”這個觀念,就等於接受了“快樂=恥辱”。你必須裝作你不在意娛樂,才能繼續在文化等級中存活。

我曾聽一位自稱“獨立藝術從業者”的人斬釘截鐵地說:“內娛都是垃圾,真正有價值的內容,根本沒人看。”我點點頭問他:“你說的有價值的內容是什麼?”他想了半天,說:“比如諾蘭電影,或者《暗黑》這種……”我不禁一笑,那些東西確實不錯,但恕我直言,諾蘭和《暗黑》可也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你若真有志於“真正的價值”,應該在家背海德格爾纔對。

人們把“高深”當作“高級”,把“晦澀”當作“高尚”,這正是精英主義最擅長的伎倆。它不創造什麼,只是不斷地製造標準,並靠那些標準把自己抬高一寸。

可是娛樂偏偏不喫,也不能喫這套。它是泥地裏長出來的東西,生猛、粗糙、真誠、不講體系。就像你不能用“審美三原則”去評價一個脫口秀,也不能用“敘事張力”去分析一段鬼畜視頻。你要是真的笑出來了,那它就成功了。笑,不是邏輯的結果,而是本能的勝利。

這也是爲什麼娛樂會讓精英焦慮。它不需要解釋,它不講道理,它讓“高深”的話語失效,讓那些原本沉默的大多數擁有表達和感染的能力。它像一把鋤頭,挖鬆了知識和階層之間的泥土,讓原本只能沉默的人,也能有一兩分鐘的主角時刻。

所以,娛樂之所以被批判“低俗”,不是因爲它真的低俗,而是因爲它打破了規則。而打破規則的東西,向來最容易被污名化,這點在近代史中屢見不鮮。

四、我們憑什麼不快樂

我們憑什麼不快樂?這是一個需要認真回答的問題。

人類從來都不是“爲了意義而活”的生物,我們也不是一出廠就預裝“高尚程序”的智能體。我們更像是一種“想活着”的動物——活着不僅是延續生命,還要有點意思。喫飯、睡覺、發呆、聊天、笑、胡鬧,這些構成了生命的紋理,而意義,只是紋理之上的一層塗料。

娛樂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爲它“有意義”,而是因爲它允許我們脫離意義。它是一種精神喘息,是一種臨時退出的計劃。當生活變得難以忍受,它像個小窗口,打開一點風,把你從理性的密閉室裏放出來透口氣。

如果你讀過一點歷史,就會知道——人類所有文明的起點,從來都不是哲學。古希臘人在討論“什麼是善”之前,已經在酒神節上跳了三天三夜;宋代的書生在考中進士之前,也愛去瓦舍聽一出《西廂記》。真正塑造文化的,不是那些嚴肅的論述,而是人們“願意花時間浪費”的東西。

換句話說: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不僅看它有多少智者,也要看它允許多少人無所事事。

可惜的是,我們已經逐漸喪失了“無意義地活一會兒”的能力。我們總覺得,休閒要有產出,追劇要有思考,看綜藝要帶啓發,連打遊戲也得說“鍛鍊反應力”。如果沒有“產出”或“成長”,就會莫名其妙地感到內疚。

這種心態背後,是深層的自我不信任:你不相信自己可以在享受的同時不墮落,你害怕自己一旦放鬆,就會滑入“廢物人生”。所以你給所有快樂打補丁以消除焦慮。

這其實也是一種被規訓過頭的狀態。我們的教育,我們的話語,不斷告訴我們要“追求意義”、“實現價值”、“走出舒適區”。於是,娛樂成了一種需要自我解釋的行爲,你要麼說“我放鬆是爲了更好地工作”,要麼說“我是在體驗生活的多樣性”,總之,不能只是“想樂一下”。

可人之爲人,正在於我們能夠意識到“快樂本身就是目的”。

人不是機器,人生也不是一份待交付的策劃,不必每一分鐘都在“修煉”。我們完全有理由,在一天的疲憊之後,坐下來喫點垃圾食品,看一檔無腦綜藝,笑得像個傻嘚,然後睡個好覺。

快樂,是人類最基本的尊嚴。娛樂,是這種尊嚴的日常體現。它不需要複雜的邏輯,不需要名人背書,不需要社會意義的託詞。你想看什麼就看什麼,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用問“值不值”,也不用怕“掉層次”,這纔是我想說的。

五、讓娛樂迴歸,讓人回到人

寫到這裏,這篇文章也該結束了。

讓娛樂迴歸,意思是:讓它回到它本來的樣子。

娛樂不是教育的附庸,不是道德的試紙,也不是身份的勳章。它不必有“意義”,不必高尚,不必昇華,也不必假裝什麼都懂。

這個時代已經夠緊了,我們每個人都像擰緊的彈簧……當我們連放鬆都要帶着羞恥感時,我們就已經不是人了,我們是社會機器的一個零件,是“能量守恆”的執行者,是“有用性”的奴隸。

我始終認爲,一個健康的人,既能談柏拉圖,也能看《奔跑吧》;既能沉思存在,也能爲一條沙雕視頻笑出腹肌。這樣的生活才完整,這樣的人格才立體。

讓人回到人,意思是:允許我們不完美,允許我們愚蠢,允許我們有點傻、有點土、有點俗。允許我們在“意義”之外,也活得挺好。你今天笑了,是笑,不是墮落。你今天輕鬆了,是輕鬆,不是虛無。你今天追了一部又土又甜的偶像劇,只要你高興,那它就值得。

我並不主張把娛樂神聖化,它不是靈魂的救贖者,也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它是生活的一種必需品。你不必爲此道歉,不必自證清白,不必層層包裝。

這個時代有很多壞毛病:喜歡自我感動、熱衷表演理性、沉迷虛假高級感。所有這些,都是把人從“生活本身”中剝離出去,變成一個社交的“投影”,一個標籤的集合,一個“看起來很聰明”的空殼。
而娛樂,就是反向的力量,它把你從“裝”裏解放出來,送你回到你自己。

願你在這個高效、緊繃、人人都在裝得很厲害的世界裏,仍然敢於放鬆、敢於笑、敢於說:“我就喜歡看熱鬧,這很正常。”願你不被文化標籤嚇倒,不被精英氣質綁架,不被所謂的“高尚趣味”騙走真實的快樂。願你在人羣之中,能坦坦蕩蕩地說出:“我在娛樂,而且我快樂。”

願你,成爲了一個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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