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什麼時候電子ED的呢?
這個問題是我昨晚盯着遊戲庫裏那400+個“從未運行”的遊戲時,突然冒出來的。當時我剛花了半個小時把4060ti主機擦得一塵不染,然後熟練地打開B站,搜索“老司機 最新遊戲實況”。
挺諷刺的。我現在有了能跑滿2K144幀的電腦,有了躺牀上就能玩的Switch,有了能運行任何手遊的旗艦手機,銀行卡餘額也夠我眼睛不眨地買下任何一款3A大作。
但我就是玩不動了。
放在十年前,我能把自己活活笑死。
我人生的遊戲啓蒙,是家裏那臺老掉牙的電視自帶的貪喫蛇。那時我才8歲,能把蛇玩到繞滿整個屏幕,然後得意地向我媽炫耀,換來一句“趕緊寫作業”。
後來,爸媽爲豐富業餘生活買了臺DVD。我媽用它聽鄧麗君,我爸用它看周潤發,而我,發掘了它的隱藏功能——玩遊戲。
初中那年,我在大集上花五塊錢淘了張“300遊戲合集”碟片,又花十塊錢買了個像從垃圾堆撿來的手柄。從此,我和父母展開了長達三年的貓鼠大戰。
回想起來,那時的我簡直是福爾摩斯附體。能精確計算他們回家的時間,誤差不超過10分鐘;能聽出父母上樓的腳步聲,在聽到樓道里熟悉的腳步聲的幾秒內拔電源、收手柄、衝回臥室拿起筆;甚至發明了“電風扇散熱法”,一邊玩一邊用風扇猛吹DVD和電視,只爲躲過我爸那招“手摸電視後蓋測溫術”。
當然,十次有八次會被逮住。剩下那兩次,也只是推遲了捱揍的時間。
但我樂此不疲。
爲了玩遊戲,我忽悠奶奶買學習機,下午就抱回臺國產盜版小霸王。爲防萬一,還特意多花幾十塊買了張“五筆打字學習卡”。那張卡屈指可數的裝了幾回樣子,就剛買的時候插了一次,後來就不知道丟哪去了,也算是完成了他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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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最大的夢想,就是長大了能天天玩遊戲,玩一輩子。
後來,我爸買了臺電腦,爲我打開了新世界。他只玩QQ遊戲大廳的桌球和鬥地主,每次視頻鬥地主,都把攝像頭對準在寫作業的我,美其名曰“讓叔叔阿姨監督你學習”。
這招還真管用。那些叔叔阿姨比我爸媽還上心,我稍一走神,公屏上立馬跳出:“別東張西望,快寫作業!”
再後來,我以“期末考全班前十”爲條件,忽悠我爸買了個交200話費送的雜牌手機。拿到手機那刻,我感覺擁有了全世界。在葫蘆俠下了無數破解版小遊戲,玩得昏天黑地。
結果,我考了全班第十一名。我爸看着成績單,咬牙切齒,本來執意要收走我的手機,但在我連番求饒保證以及撒嬌的轟炸下,當然沒啥用,估計要是女兒的話能管用,後來我還是給我奶講,說我要查資料沒手機,我奶便讓我爹給我了,我爹看着我只說了句:“你小子,這輩子也就這點小聰明瞭。”
上大學後,我擁有了第一臺遊戲本。當時覺得,花錢買遊戲的純屬大冤種。一模一樣的內容,有盜版不玩,爲何要花一兩百?
於是我玩遍各種學習版:《使命召喚》《荒野大鏢客2》《深海迷航》《GTA4》《地鐵》……能找到的,幾乎全玩過。
直到遇到《方舟:生存進化》。
哪個男人能拒絕當龍騎士的誘惑?我先下了學習版,玩了幾百小時單機。後來實在想聯機玩,咬咬牙,花了將近小一百多塊——當時對我來說是一筆鉅款——買下人生第一個正版遊戲。
那是我遊戲生涯的巔峯。
每天像陣風般跑回去,開機就上方舟。我們一起砍樹、挖礦、蓋房、馴恐龍,爲守護基地能和別人打一整夜。畢業後找了個一般的工作,白天坐着摸魚補覺,晚上下班回去猛肝方舟,我玩了整整小三千小時,腰坐壞了,眼睛也近視了,燃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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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跟朋友調侃:“上班都比玩方舟輕鬆。”
但我是笑着說的。
後來官服關停,我們也就散了。
再後來,上班壓力越來越大,
起初下班還會玩會兒,但漸漸發現自己沒了耐心。打開遊戲,十幾分鍾就索然無味,關掉,打開B站,躺着看別人玩。遇到感興趣的遊戲,也只會去搜搜視頻,變成了小時候噴的雲玩家,
我總是以工作太累。現在遊戲沒啥勁,吸引不了我的注意力爲由,每天只偶爾玩玩cf,快速玩個幾把排位就躺着刷b站去了,
其實啊我也知道不是太累,也不是遊戲不好玩。是我再也找不到當年那些能陪我一起砍樹的人。
現在的同事,下班後要麼陪老婆孩子,要麼喝酒應酬,沒人會陪我在遊戲裏肆意遨遊,除了陪玩。當年的朋友,也都散落天涯,各有各的生活。
打開Steam,看着好友列表裏灰色的頭像,突然有點難過。
當年那個會爲玩遊戲被爸媽揍、會爲幾個心心念唸的遊戲卡攢一個月零花錢、會和小夥伴擠在電視機前歡呼雀躍的少年,永遠留在了過去。
我不是電子ED。
我只是長大了。
終於實現了小時候的夢想,擁有了天天玩遊戲的自由,卻弄丟了玩遊戲的快樂。
這大概就是成長的代價吧。
真如現在,我關掉遊戲,重新打開B站。
靠在椅子上,看着屏幕,內容很好笑,
只是笑着笑着,眼淚又流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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