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管胡編亂造叫“杜撰”?其中又有什麼故事?

昨天在團建的飯桌上,朋友神祕兮兮地湊過來:“哎,聽說咱們公司那個誰,是靠某種‘特殊關係’上位的……”我聽着這離譜的情節、細節模糊的故事,忍不住眉頭一皺,脫口而出:“得了吧,你這橋段,怕不是自己杜撰的吧?”

喫完飯回家躺着刷着手機,一條推送嚓的彈出來“知名企業家坦言:我成功的祕訣就是從不僱傭年輕人!”我點開評論區一看,果然點贊最高的是:“開局一張圖,內容全靠編。小編又在這杜撰了,大家散了吧。”

看,我們生活中如此自然地用着這個詞,來形容一切胡編亂造、憑空想象出來的東西。但想過沒有,爲什麼編故事要叫“杜撰”?這個“杜”字,難道是因爲編故事都愛用“小杜”、“老王”這種化名嗎?

嘿嘿,真相遠比我們想象的有趣。這個詞的背後,是真的“掛名”了一位姓杜的古人,可以說他是歷史上第一位因爲“寫作風格太放飛”而被掛名的

這位被掛名的大哥呀,就是北宋的一位學者——杜默。

根據史料記載㖏,杜默這個人很有個性,他寫詩作文,常常爲了抒發澎湃的感情從不管那些固有的格律和規則。在當時講究格律規範的文壇看來,他的作品就是“不合格”的,瞎弄的。

於是,他們文學圈裏就流傳開了一句吐槽:“杜撰詩文,不合格律。”帶着三分調侃、七分批評。當時啊,要是有人說“此文恐系杜撰”,那就是是在質疑內容的規範性和真實性了。

奇妙的是呀,語言總在流動中生長滴。這個詞如同投入湖面的石子,漣漪不斷擴散。久而久之,“杜撰”這兩個字,就從特指“杜默的寫作方式”,演變成了一個泛指所有沒有根據、主觀臆造的行爲的動詞了。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在進行着某種意義上的“撰寫”。發一條朋友圈文案,是撰寫自己的生活;寫一篇公衆號文章,是撰寫自己的觀點;甚至在社交媒體上編造一個虛假人設、一段離奇經歷,也是在“撰寫”一個不存在的故事。

這些行爲,或多或少都帶着點“杜撰”的影子。它與“創作”只有一線之隔,核心的區別就在於,創作是基於真實、邏輯或深入觀察的建構,而“杜撰”,則是放棄了根基的憑空搭建。

語言是河流,規則是河牀。沒有河牀的引領,河水只會氾濫成災;而沒有河水的奔流,河牀也將乾涸枯寂。

所以最後我想說,願你的每一次下筆,無論是書寫生活還是深情創作,都能在“規”與“矩”的畫布上,描繪出“真”與“誠”的圖景。讓規則成爲表達的基石,而非思想的枷鎖;讓真實的情感在其中激盪迴響,而非在主觀的臆想中信馬由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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