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9月30日消息,近日,小米發佈新款手機Xiaomi17 Pro。在其宣傳海報上,主體部分宣傳標語寫着“逆光之王”,但細看右下角,又有小字寫着“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
這樣的行爲引起了網友的熱議,羅永浩還爲此特意發聲。
羅永浩在直播中力挺小米,回應了“小米海報小字”爭議。他明確表示,用極小字標註“目標成爲”再寫“最強”是行業普遍的陋習,並非小米獨創。
羅永浩舉例稱,錘子科技在宣傳Smartisan T1手機時,最初叫“東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機”,後來改爲“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最終改爲“我們眼中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機”。這一行爲表明,類似的小字標註並非小米首創,而是行業內常見的宣傳手段。
對於這樣的行爲,有行業專家直言,這種小字標註的行爲在行業內普遍存在,許多廠商在宣傳自家產品時,會在“最強”“最佳”等關鍵詞前加入一行小字“目標成爲”,以規避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這種行爲雖然符合法規要求,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
“大家吐槽小米沒有意義,關鍵這樣的行爲哪家廠商不這麼幹呢?”上述專家說道。
來源:快科技-手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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