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末有古今婚禮習俗差異總結,客官不妨一看。
序
本文主要取材自《東京夢華錄》卷五 娶婦 講述了在北宋東京城裏一個普通人家是怎麼娶妻的過程和禮節。
緣起
明月好姻緣。欲圓還未圓
若要娶媳婦,需要起草一份草帖子(婚書),雙方家庭同意後,再寫一份細帖子,上面按順序寫明家中曾、祖、父輩三代人的名字,還有定親人的身份、田產及官職之類的情況。
緊接着,男方家準備一擔許口酒,酒瓶要用花絡罩上,還要裝飾八朵大花以及新鮮顏色的羅絹或八個銀白色的花勝,再用花紅綢子纏系在酒擔上,這叫做“繳擔紅”,送到女方家。女方家用淡水兩瓶、活魚三五條、筷子一雙,全都放進男方家送來的酒瓶中,這叫做“回魚箸”。
之後,男方家再商議下小定或是下大定的時間,以及要不要親自去女方家相看一下媳婦。如果要相看媳婦,則男方家的一位親人或未來的婆婆要陪同去女方家裏,相看得中意,就用一支釵子插在女方的帽子上,這叫做“插釵子”;如果相得不滿意,就留下一兩塊綵緞給女方壓驚,這也就代表此親事不成了。
媒人們也分爲好幾等,上等媒人頭戴蓋頭,身穿紫色坎肩,專門說合那些官宦人家、宮廷裏的顯貴人家以及其親戚的婚事。中等媒人頭上戴帽子,或用黃色的頭巾包髻,身穿坎肩,或者不穿坎肩而只系一件裙子,手拿一把遮陽傘。
媒人必須是兩人同行。待男方下了定之後,就主要由媒人在兩家之間進行傳話。每逢各種節日,男方家就將應節的禮品以及羊肉和酒水之類的物品送往女方家中,所送的禮品可根據男方家的經濟狀況,隨意就行。
女方家則一般都回贈一些自家做的食品或小禮物之類的東西。然後就是正式下財禮,再接着,就是確定成婚的日子。最後是過大禮,在婚禮的前一天或者是當天一早,男方家將催妝的冠帔和花粉等送到女方家,而女方家則要回送一套公服及花幞頭之類的東西。舉辦婚禮的前一天,女方家人先來到男方家,在新房裏掛上帳子,鋪設婚牀及擺放嫁妝等,這叫做“鋪房”,男方家則要對來者招待茶酒和贈送喜錢等。
當日
良緣由夙締,佳偶自天成。
到迎娶的當天,男方家的迎親車或花轎出發,迎親隊伍熱鬧地來到女方家門前。女方家熱情款待前來迎親的客人,並送給他們綵緞,之後開始奏樂催妝,新娘上了車或花轎,而車伕或轎伕們卻不肯起程,嚷嚷着要喜錢,這叫做“起擔子”,給了喜錢才肯起程。
迎親的隊伍回到男方家門前,隨行人以及男方的親友們都紛紛索要賞錢或禮物,這叫做“攔門”。新娘準備下車或轎時,有陰陽先生一隻手裏拿着鬥,鬥裏盛着穀子、黃豆、銅錢及果物等,口中不停地念着祝福的話,同時抓起鬥裏的東西向前拋撒,小孩子們爭先搶拾,這叫做“撒谷豆”,世俗認爲這樣可以鎮住青羊等殺神。新娘下了車或轎,腳踏青布條或者氈席,不能踩到土地上。
同時前面有一人捧着一面鏡子倒退着行走,引領新娘從馬鞍、草墊及秤上跨過,進門後新娘要坐在屋內懸掛的帷帳之內,這叫做“坐虛帳”。也可讓新娘直接坐在新房中的座上,叫做“坐富貴”。女方家送新娘來的客人們,每人飲酒三杯後就告辭了,這叫做“走送”。
待所有前來賀喜的賓客入席並飲過三杯之後,新郎身穿禮服,頭戴花勝,滿面春風,在中堂擺上一個木榻,木榻上面再放一把椅子,然後坐在椅子上,這叫做“高坐”。先請媒人過來,再請姨娘或妗子這些長輩過來,各斟一杯飲了;再請丈母孃過來敬上一杯,才下坐。
新房的門額橫楣上,將一塊綵緞的下邊撕裂成條,橫掛上邊,等新郎進入新房後,賀喜的客人們便爭先撕扯一縷而去,這叫做“利市繳門紅”。新郎在牀前請新娘出來,男女兩家各拿出一塊綵緞,綰成一個同心結,這叫做“牽巾”。新郎把這巾掛在笏板上,新娘把巾搭在手上,新郎倒退着出門,兩人面對面,一同到家廟前參拜。拜完之後,新娘倒退而出,由人攙扶着到新房中進行互拜禮。
新郎、新娘對拜之後,就來到牀邊,新娘面向左坐着,新郎面向右坐着,這時婦女們用金錢彩果等向牀上拋撒,這叫做“撒帳”。接着,男在左女在右,各自取下一縷頭髮,兩家人拿出緞帶、釵子、木梳、頭須之類的扎系在一起,這叫做“合髻”。然後將兩個酒杯用綵帶連接在一起,新郎和新娘互飲一杯,這叫做“交杯酒”。飲完後把酒杯連同花冠子擲於牀下,如果酒杯一仰一扣,按照風俗認爲這是“大吉”,衆人則連忙道喜。然後將牀帳掩上。
這時院子裏有親隨的人便將女婿抱持到外邊,其他人也都出了新房,拜謝各位親友,之後都坐下來飲酒。酒宴散後,在第二天五更的時候,在一張桌子上擺放上鏡臺、鏡子等,新娘要對着中堂行跪拜禮,這叫做“新婦拜堂”。然後拜謝各位尊長和親戚,並各贈送一份花布、製作精巧的鞋襪等作爲禮品,這叫做“賞賀”。尊長們則另換一匹綢緞回贈,這叫做“答賀”。女婿到岳父岳母家參拜,這叫做“拜門”。
有財力能夠很快就把彩禮辦妥的,第二天就要前往,這叫做“復面拜門”,或者過三天或七天再去也都是可以的,送的禮品也都和女方家所送的禮品差不多。待酒宴散後,女方家準備着鼓樂班子及禮物,送女婿歸家。
第三天,女方家要派人送綵緞、油蜜、蒸餅到男方家,這叫做“蜜和油蒸餅”。孃家人到婿家來聚會,這叫做“暖女”。
第七天則來接女兒回孃家,或者送來一些綵緞、頭飾等禮物給女兒,這叫做“洗頭”。
結婚滿一個月之後,則要舉行一次大的聚會以示慶賀,這叫做“滿月”。從這之後,各種禮數就簡單多了。
總結
宋時的婚禮依舊是兒女婚事均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先定了婚纔會見人。
彩禮是很多人頭疼的事情 在宋時“送的禮品也都和女方家所送的禮品差不多。”可以看出嫁妝和彩禮是相差不多的。
在女子出發去丈夫家時車伕要喜錢,俗稱“起擔子”,到了男方家 是男方家的親友向女方攔門,這和今天是截然相反的。
會在新房門額處掛上撕碎的綵綢,賓客們會撕扯下來圖個好彩頭。牽巾,撒帳,合髻,交杯酒這些習俗那時候都有
結婚時丈母孃也在場,丈母孃會跟着到男方家裏。
參考文獻
東京夢華錄 孟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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