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9 日消息,據 404 Media 報道,1999 年,美國得克薩斯州泰勒市一位農戶以象徵性的 10 美元價格,將當地 87 英畝(約 35.2 公頃)土地捐贈給市政府,地契中明確要求這片土地必須用作社區公園。2025 年,該地塊以 1000 萬美元(現匯率約合 6794.8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被賣給了一家數據中心開發商。周邊居民多次發起法律訴訟,試圖叫停這項大型建設項目,但開發商均勝訴。如今,滿心不滿的當地居民準備向上訴法院提起訴訟。
爲理清整件事的來龍去脈,需要先回到 1999 年這份 10 美元地契簽署之時。404 Media 採訪了在當地居住多年的帕梅拉・格里芬。她兒時常在這片農田上玩耍,也看着自己的孩子在這裏無憂無慮地長大。格里芬回憶,這片土地的原主人布蘭德老先生過去時常和她的父親閒談。據她講述,布蘭德曾對她父親說:“我看孩子們實在沒什麼玩耍的地方。”他接着說道:“我打算把這塊地捐出來改造成公園,孩子們需要一處玩樂的空間。”
如今,1999 年 7 月簽署的原始地契被重新找出,這位農戶也確實兌現了自己的承諾。下面用時間線梳理整件事的發展脈絡:
1999 年之前:農戶向鄰里許下承諾,將土地用作公園
1999 年 7 月 7 日:布蘭德以 10 美元的價格,把土地轉讓給非營利公共信託機構得克薩斯公園與娛樂基金會,約定土地僅限用作公園
2003 年:得克薩斯公園與娛樂基金會將土地轉交給另一非營利組織威廉森縣公園基金會
2003 年(時隔一個月):威廉森縣公園基金會把土地移交至泰勒市政府
2008 年:泰勒市政府以 1.5 萬美元將土地出售給泰勒經濟發展公司
2025 年:泰勒經濟發展公司將地塊作價 1000 萬美元,賣給數據中心開發商藍圖公司(Blueprint)
整件事一波三折,爭議雙方都有着切身利益牽扯。簡單來說,居民們擔心家門口修建數據中心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同時認爲原始地契的約定遭到了背棄,而在地契效力備受重視的得克薩斯州,這是一個原則性問題。市政府則表示,該地塊本就位於城市規劃建設區內,政府無權叫停此類開發項目,且項目帶來的鉅額稅收最終也會惠及全體市民。
2025 年,當地居民自發宣傳抗議時,格里芬才得知這片土地要興建一座佔地 13.5 萬平方英尺的數據中心。那時她甚至都不清楚數據中心是什麼,和家人查閱資料後,愈發不願讓這樣一座建築落戶在家門口。
格里芬等居民擔憂項目會污染空氣、水源,造成用電負荷激增併產生噪音污染。居民們致函市議會後,對方承諾會採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周邊居民健康的影響,具體舉措包括修建隔離牆、優化綠化佈局、採用閉環水冷系統,同時由開發商自建變電站。
除了上述隱患,數據中心也可能拉低周邊住宅的轉售價格。但市議會稱,未來十年該項目預計能爲當地新增 3000 萬美元稅收,其中 2000 萬美元將劃撥給學區,會爲區域發展帶來利好。
市議會還表示,自身無力阻止這項數據中心建設,相關內容也公示在議會官網的常見問題解答板塊中。404 Media 經調查發現,政府之所以難以干預,核心原因是該地塊早已被劃定爲就業中心用地。按照規定,市政府僅能管控建築外觀,無權更改土地使用性質。不過,目前開發商尚未拿到當地的規劃許可與建築施工許可。
由於市議會未能給出令居民滿意的答覆,格里芬一家聘請了律師。此後雙方接連陷入法律糾紛,截至目前,法院判決均偏向藍圖公司。即便如此,格里芬及其家人仍決定向得克薩斯州奧斯汀市第三上訴法院提起上訴。
在得克薩斯州,地契具備極強的法律效力。反對建設數據中心的民衆找到了 1999 年 7 月 7 日的原始地契,並將文件內容發佈在 404 Media 網站上。這份法律文書明確寫明,這片 87.97 英畝的土地“由受託方代管,永久用作公園用地”。
格里芬堅持維權的核心想法是:“我抗爭不只是因爲這裏要建數據中心,更是因爲這塊地當初明明被劃定爲公園。”在她看來,地契約定必須遵守,社區本就該擁有一座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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