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三年,裸足派與絲襪派幹了一架——《殘陽》開發番外3

中國人的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譬如你說,嫌打扮不夠摩登,須得穿上一雙黑絲,大家一定是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乾脆什麼都不穿,他們就會來調和,同意穿黑絲了。

我爲了完善自己的遊戲中女角色立繪,在考據1937年的民國女性絲襪穿着情況時,發現那時候的絲襪是十足的奢侈品,即便是在城市女性中也不普及……我當時就有了個大膽的想法——能不穿嗎?

今日之世界,裸足派依舊與絲襪派打的有來有回,當年(90年前)竟然也不例外。讓我們把時間聚焦在1934年。那一年,民國都市女性的裙襬下並非都是棉質或真絲絲襪,一股更大膽的“裸腿赤足”風尚正值最高潮。

這股風潮的起源,與當時中國都市化、國際化進程密不可分。其風可能作俑於外國婦女,最初被視爲“驚奇炫異,有傷風化”。但時尚的魅力無法阻擋,尤其對於追求新潮的都市女性而言。

民國名媛“朱九小姐”朱洪筠1930年夏身着西式泳裝

於北戴河游泳引發媒體關注與社會輿論地震

最先挑戰這一社會眼光的,是上海的摩登女郎們。她們正處於叛逆期,對社會規訓最不買賬。當保守人士還在指責絲襪刻畫女性腿部線條、有礙觀瞻時,她們索性徹底拋棄襪子,不僅大方露出玉腿,更是直接露出足部。

上海的魅力在於其巨大的輻射力。很快,“不襪而履”的時尚北上傳入天津。到1933年,在天津衛,不穿絲襪已被推爲“最摩登”的象徵。

中國第一位“電影皇后”胡蝶,攝於1933年前後

在考據1645線相關時,我無比清晰的認識到在明清禮教傳統觀念中,女性的足部是絕對的隱私。顯然,如此大膽的着裝,必然會引發保守勢力的強烈恐慌和反擊。

1934年2月,國民政府在全國推行“新生活運動”,以“禮義廉恥”爲運動的中心思想,各地紛紛明令禁止女性裸腿露臂。

新生活運動極爲注意婦女的裝束……凡着短衣者,均須着裙,不着裙者,衣服須臀部三寸;第六條規定:腰身不得繃緊貼體,須稍寬鬆;第七條規定:褲長最短鬚過膝四寸,不得露腿赤足。

——《天津商報畫刊-南昌與南京之婦女裝束》1934年6月23日

官方雷厲風行的禁令,從反面證明了當時大城市的女性風氣的開放程度已到了何種地步。然而,“新生活運動”的各項規定並沒有阻擋住摩登女郎的裸露之風。

1937年的雜誌封面,現藏於上海體育博物館

時值初夏,春光老去,燕老鶯羞,女郎新裝,粉墨登場。在女性初夏的摩登新裝中,最時尚的當屬裸腿赤足了,一脛一跗,盡態極妍,旗袍揚處,雪腿畢現。輕薄少年取笑女子的赤腿裸足爲“火腿”,盛夏之時裸腿赤足比比皆是之時,則稱之爲“火腿上市”了!更有人在某雜誌畫了一幅滑稽插圖,圖中一名男子一邊飲酒,一邊斜瞬着摩登女郎的一雙裸腿,意在男子看着女子的裸腿就如同有了下酒的美味佳餚,題曰“金華火腿”。

——《天津商報畫刊-火腿上市》1934年5月12日

菸草廣告海報,現藏於上海體育博物館

再添一個例子,6月26日,該畫報中的《花王之足部美》一文向讀者展示的北平某大學校花的摩登生活。當時北平某報報道,西城某校選出的花王密司張,因要裸露她的一雙美腿,手指、足指均塗以紅蔻丹。又恐腿裸被蚊蟲叮咬而生瘡,影響觀瞻,於是,回家後就穿上長筒襪,甚至夜間睡覺時也要着襪,每天出門時再脫去,裸腿赤足,以炫其誘惑之美。

1934年6月26日《天津商報畫刊》中的《花王之足部美》

當時的女性,尤其是都市女性,正通過服裝積極表達自我。而在田野鄉下,在放足號召下,從“三寸金蓮”陋習宿命中得到解放的黃毛丫頭們,她們沒有多餘的物質條件支撐,去主動選擇“絲襪”還是“裸足”,赤腳在田間奔跑便是一種尋常。

1950年左右,豆蔻年華的小女孩挑着行李光腳走進火車站

私有制度的社會,本來把女人也當做私產,當做商品。一切國家,一切宗教都有許多稀奇古怪的規條,把女人看做一種不吉利的動物,威嚇她,使她奴隸般的服從;同時又要她做高等階級的玩具。正像現在的正人君子,他們罵女人奢侈,板起面孔維持風化,而同時正在偷偷地欣賞着肉感的大腿文化

—— 魯迅文集 >> 雜文集·南腔北調集·關於女人(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五日《申報月刊》第二卷第六號,署名洛文。)

最終讓我決定給自己的女主角們都配置上絲襪的原因極其簡單。1937線的故事發生在12月,即便是地處南方的揚州,當地的氣溫也足夠美麗凍人了。

好了我承認我是絲襪控

更多遊戲資訊請關註:電玩幫遊戲資訊專區

電玩幫圖文攻略 www.vgov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