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嫌打扮不够摩登,须得穿上一双黑丝,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干脆什么都不穿,他们就会来调和,同意穿黑丝了。
我为了完善自己的游戏中女角色立绘,在考据1937年的民国女性丝袜穿着情况时,发现那时候的丝袜是十足的奢侈品,即便是在城市女性中也不普及……我当时就有了个大胆的想法——能不穿吗?
今日之世界,裸足派依旧与丝袜派打的有来有回,当年(90年前)竟然也不例外。让我们把时间聚焦在1934年。那一年,民国都市女性的裙摆下并非都是棉质或真丝丝袜,一股更大胆的“裸腿赤足”风尚正值最高潮。
这股风潮的起源,与当时中国都市化、国际化进程密不可分。其风可能作俑于外国妇女,最初被视为“惊奇炫异,有伤风化”。但时尚的魅力无法阻挡,尤其对于追求新潮的都市女性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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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名媛“朱九小姐”朱洪筠1930年夏身着西式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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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北戴河游泳引发媒体关注与社会舆论地震
最先挑战这一社会眼光的,是上海的摩登女郎们。她们正处于叛逆期,对社会规训最不买账。当保守人士还在指责丝袜刻画女性腿部线条、有碍观瞻时,她们索性彻底抛弃袜子,不仅大方露出玉腿,更是直接露出足部。
上海的魅力在于其巨大的辐射力。很快,“不袜而履”的时尚北上传入天津。到1933年,在天津卫,不穿丝袜已被推为“最摩登”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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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胡蝶,摄于1933年前后
在考据1645线相关时,我无比清晰的认识到在明清礼教传统观念中,女性的足部是绝对的隐私。显然,如此大胆的着装,必然会引发保守势力的强烈恐慌和反击。
1934年2月,国民政府在全国推行“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为运动的中心思想,各地纷纷明令禁止女性裸腿露臂。
新生活运动极为注意妇女的装束……凡着短衣者,均须着裙,不着裙者,衣服须臀部三寸;第六条规定:腰身不得绷紧贴体,须稍宽松;第七条规定:裤长最短须过膝四寸,不得露腿赤足。
——《天津商报画刊-南昌与南京之妇女装束》1934年6月23日
官方雷厉风行的禁令,从反面证明了当时大城市的女性风气的开放程度已到了何种地步。然而,“新生活运动”的各项规定并没有阻挡住摩登女郎的裸露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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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的杂志封面,现藏于上海体育博物馆
时值初夏,春光老去,燕老莺羞,女郎新装,粉墨登场。在女性初夏的摩登新装中,最时尚的当属裸腿赤足了,一胫一跗,尽态极妍,旗袍扬处,雪腿毕现。轻薄少年取笑女子的赤腿裸足为“火腿”,盛夏之时裸腿赤足比比皆是之时,则称之为“火腿上市”了!更有人在某杂志画了一幅滑稽插图,图中一名男子一边饮酒,一边斜瞬着摩登女郎的一双裸腿,意在男子看着女子的裸腿就如同有了下酒的美味佳肴,题曰“金华火腿”。
——《天津商报画刊-火腿上市》193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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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海报,现藏于上海体育博物馆
再添一个例子,6月26日,该画报中的《花王之足部美》一文向读者展示的北平某大学校花的摩登生活。当时北平某报报道,西城某校选出的花王密司张,因要裸露她的一双美腿,手指、足指均涂以红蔻丹。又恐腿裸被蚊虫叮咬而生疮,影响观瞻,于是,回家后就穿上长筒袜,甚至夜间睡觉时也要着袜,每天出门时再脱去,裸腿赤足,以炫其诱惑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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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6月26日《天津商报画刊》中的《花王之足部美》
当时的女性,尤其是都市女性,正通过服装积极表达自我。而在田野乡下,在放足号召下,从“三寸金莲”陋习宿命中得到解放的黄毛丫头们,她们没有多余的物质条件支撑,去主动选择“丝袜”还是“裸足”,赤脚在田间奔跑便是一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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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左右,豆蔻年华的小女孩挑着行李光脚走进火车站
私有制度的社会,本来把女人也当做私产,当做商品。一切国家,一切宗教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规条,把女人看做一种不吉利的动物,威吓她,使她奴隶般的服从;同时又要她做高等阶级的玩具。正像现在的正人君子,他们骂女人奢侈,板起面孔维持风化,而同时正在偷偷地欣赏着肉感的大腿文化。
—— 鲁迅文集 >> 杂文集·南腔北调集·关于女人(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五日《申报月刊》第二卷第六号,署名洛文。)
最终让我决定给自己的女主角们都配置上丝袜的原因极其简单。1937线的故事发生在12月,即便是地处南方的扬州,当地的气温也足够美丽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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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承认我是丝袜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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